徐志摩的愛情故事(2)
時間:2012-08-28 投稿:wyf 在線投稿:
徐志摩的生命被熱愛他的三位女性用不同的方式延續(xù):張幼儀自立、自強,繼續(xù)侍奉公公,撫養(yǎng)兒子,并在上海創(chuàng)立時裝公司、女子銀行,開風氣之先,業(yè)務也相當發(fā)達,直到56歲才再次結婚,得享天年。林徽因揀拾了一塊失事飛機的碎片珍藏到去世,并提議設置“志摩獎金”鼓勵文學青年。陸小曼終身素服,絕足社交場所,編輯出版《徐志摩全集》成為她唯一的心愿,而由于種種原因,這一愿望到1965年她辭世也沒能實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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