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征集兒童信息需監(jiān)護人同意 新規(guī)10月1日起實施(2)
2019-08-24 14:56:41來源:財經網
上述 《規(guī)定》強調,兒童或者其監(jiān)護人要求網絡運營者刪除其收集、存儲、使用、披露的兒童個人信息的,網絡運營者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刪除。
同時《規(guī)定》指出,兒童或者其監(jiān)護人發(fā)現網絡運營者收集、存儲、使用、披露的兒童個人信息有錯誤的,有權要求網絡運營者予以更正。網絡運營者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更正。
武漢的段女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現在很多家長都讓孩子戴上兒童智能手表,一方面是為了及時聯系到孩子,一方面是確定孩子的位置定位,但孩子的GPS定位數據是否會被泄露,是否會危及孩子的安全,也是家長們擔憂的。
騰訊研究院資深專家王融指出,尊重和保障兒童權利是被廣泛認可的基本通識,各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律中也逐步引入兒童個人信息保護。并且,基于傳統(tǒng)的知情同意原則,在涉及兒童個人信息的場景,考慮到兒童心智不成熟,其很難對個人信息被收集利用的后果和風險做出理性判斷,因此建立了需要征得其父母(監(jiān)護人)同意的法律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