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高考志愿被刑拘 2019篡改高考志愿處罰標準
2019-07-13 16:09:37來源:四海網綜合
民警介紹,陳某和張某三人是高中同學,關系一直較好。成績揭曉后,全班的同學于6月26日回校填報志愿。在老師辦公室時,聽說陳某的高考成績只有300多分,老師將他的成績和張某、鮑某、湯某進行比較,“他們成績提高很多,你的成績可能在班級是墊底了”。
由于張某、鮑某、湯某同學的成績出色,陳某擔心自己成績不好會被人取笑。于是,他利用知道張某三位同學身份證號碼和登錄高校招生志愿填報系統(tǒng)的密碼統(tǒng)一的機會,在第二天下午高校志愿填報結束前,使用手機登錄,先后將張某、鮑某、湯某三人的高考志愿篡改掉。
陳某改了同學的高校志愿后,幾天里內心惶恐不安。6月29日,他再次登錄高校招生志愿填報系統(tǒng),想把張某三人的志愿改回來,但因早已過了志愿填報截止日期無法修改。
查明事實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后臺記錄,恢復了張某、鮑某、湯某三人的原始高校志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九條第(三)項規(guī)定,天臺警方依法對陳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完)
* 聲明:本文由四海網用戶wjianyu原創(chuàng)/整理/投稿本文,生活百科欄目刊載此文僅為傳遞更多信息,幫助用戶獲取更多知識之目的,內容僅供參考學習,部分文圖內容可能未經嚴格審查,歡迎批評指正。
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