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網首頁
當前位置:四海網 > 生活百科

KTV飲酒醉駕身亡 家屬將聚會所有人告上法庭

2019-08-22 10:12:14來源:四海網綜合網易新聞

  該院認為,娛樂場所的安全保障義務系因與消費者發(fā)生合同關系而產生的附隨義務;同時,兼營酒水的經營主體更應對消費者在其營業(yè)場所飲酒后的人身安全承擔照顧、保護義務,判定KTV對因周某死亡造成的各項損失承擔5%的賠償責任,計5.4萬余元。李某、葉某作為聚會中未飲酒者,亦應照顧飲酒較多者,以確保安全,不能因沒有飲酒而免除責任,判定兩人各承擔1.5%的賠償責任,分別賠償1.6萬余元。陪酒女王某應對其超服務范圍行為的過錯承擔相應責任,一審法院判定的3.5%的賠償比例并無不妥。在聚會中飲酒的黃某、陳某、柳某一審后未上訴,視為對一審判決2.5%、2.5%、1.5%的賠償比例的認可。

  根據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法院認定周某死亡造成的物質損失為105.5萬余元,精神損失5000元。綜上,二審法院判決各被告共賠償原告損失19萬余元。

  “案件的焦點是KTV是否應擔責。我們審查,綜合考慮KTV業(yè)提供陪侍服務的經營模式,王某是通過KTV安排給周某陪酒的,KTV是提供陪侍服務的主體,王某與KTV間存在關聯(lián)。王某和KTV其他工作人員在營業(yè)場所門口,明知周某大量飲酒,但未提醒、阻止其酒后駕車,KTV未起到相應的照顧和保護義務,因此判KTV擔責。王某在結束KTV陪侍服務后又隨周某駕車離去,在周某駕車時也未提醒和阻止,須承擔相應責任。”審理該案的麗水中院法官告訴澎湃新聞。

* 聲明:本文由四海網用戶wjianyu原創(chuàng)/整理/投稿本文,生活百科欄目刊載此文僅為傳遞更多信息,幫助用戶獲取更多知識之目的,內容僅供參考學習,部分文圖內容可能未經嚴格審查,歡迎批評指正。
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