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獎評選流程一覽表 諾比爾獎金獎品介紹 諾貝爾獎項名單大全
2019-10-08 09:34:40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諾貝爾獎評選流程
——每年9月至次年1月31日,接受各項諾貝爾獎推薦的候選人。通常每年推薦的候選人有1000—2000人。
——具有推薦候選人資格的有:先前的諾貝爾獎獲得者、諾貝爾獎評委會委員、特別指定的大學(xué)教授、諾貝爾獎評委會特邀教授、作家協(xié)會主席(文學(xué)獎)、國際性會議和組織(和平獎)。
——不得毛遂自薦。瑞典政府和挪威政府無權(quán)干涉諾貝爾獎的評選。
——2月1日起,各項諾貝爾獎評委會對推薦的候選人進行篩選、審定,工作情況嚴加保密。
——10月中旬,公布各項諾貝爾獎獲得者名單。
——每年12月10日是諾貝爾逝世紀念日,在斯德哥爾摩和奧斯陸分別隆重舉行諾貝爾獎頒發(fā)儀式,瑞典國王及王后出席并授獎。
1931年的諾貝爾文學(xué)獎和1961年的諾貝爾和平獎都曾頒發(fā)給已去世的人。1974年開始,諾貝爾基金會規(guī)定,諾貝爾獎原則上不能授予已去世的人。與許多電影獎項及文學(xué)大獎不同,諾貝爾獎遵循的原則是,除了公布最終獲獎?wù)咄,候選人的名單都不對外公開,并設(shè)置了50年的保密期。因此,對于每年可能出現(xiàn)的各種傳說,說某人獲得提名成為諾貝爾獎候選人,其真實性必須在50年后才能得到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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