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是怎么回事 陳同佳事件來龍去脈始末
2019-10-23 11:12:28來源:四海網綜合
香港居民陳同佳涉嫌于2018年2月在臺灣期間殺害懷孕女友并潛逃回港。臺當局于2018年12月3日就陳同佳在臺灣涉嫌*案向其發(fā)出通緝令,并于當時表示陳同佳所涉及罪行的追訴權時效為30年。
陳同佳回港后,因涉嫌盜用女友銀行卡和其他物品被香港特區(qū)政府律政司起訴洗黑錢罪,并于2019年4月被香港高等法院判處入獄29個月。
陳同佳事件詳解
陳同佳2018年2月偕女友潘曉穎赴桉臺游玩,其間在酒店房間發(fā)生爭吵,女子被其箍頸致死,復遭塞入行李篋拖至荒郊棄尸。在本港被警方拘留期間,陳同佳對此直認不諱,但由于案發(fā)地點不在港,證人與證物俱無,控方無法就*案提出起訴,就算要求作為背景考慮也不獲法庭接納,只能控以處理“犯罪得益財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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