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同居對象發(fā)聲 梅姨不讓人看她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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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販子落網(wǎng)供出“梅姨”
2017年,廣州增城警方第一次從人販子張維平口中聽到了“梅姨”的名字。
他涉嫌拐賣申軍良一歲的兒子申聰,2016年在貴州落網(wǎng)。起初,他說偷走孩子之后,他在廣州市增城區(qū)一個菜市場附近的麻將館,認識了一個過來買菜的阿姨,并把申聰賣給了她。
根據(jù)張維平的說法,申軍良把附近所有人家都找遍了,也沒找到那個“買菜的阿姨”。
直到2017年6月,張維平才向增城警方供述,孩子是通過“梅姨”出手的。而且除了申聰,他還拐賣了另外八個孩子。
根據(jù)張維平對警方的描述,梅姨當年50歲左右,2003年至2005年間,長期居住在增城客運站附近的城豐村雞公山街,平時以做紅娘為生。每次張維平拐到孩子,就和梅姨在增城汽車站附近的斜坡見面。梅姨還曾帶他在附近的快餐店里吃過快餐。
2017年,張維平涉嫌拐賣案一審?fù)彆r,他回憶了和梅姨的相識過程。
1999年7月,張維平因拐賣兒童罪被東莞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他在1998年,幫一個性工作者賣掉了孩子。女人告訴他,孩子是老鄉(xiāng)生的,不想要了。買家給了他們9000多元,張維平分到了500元。
2003年減刑出獄后,他去了廣州市增城區(qū)石灘鎮(zhèn),租住在石灘舊車站附近的一間臨時房里,一晚上只要十塊八塊。
白天沒事做,他就到崗貝村路口的小店里坐著,買東西吃。店里有兩個七八十歲的老人聽說他曾因拐賣小孩坐過牢,就給他介紹了一個專門收購小孩的阿姨。“相當于中介一樣。”張維平稱,因為阿姨的名字中有個“梅”字,大家都稱呼她“梅姨”。
后來,申軍良從警方處獲悉,警方曾按照張維平的供述去尋找兩位老人,但因為已經(jīng)過去十幾年,其中一人去世了,另一人也因為年紀太大無法回憶起當年的事。并沒能追蹤到梅姨的信息。
初次與梅姨合作時,張維平十分謹慎。偷孩子前,他告訴梅姨,自己和女朋友生了個孩子。因為家中還有妻兒,這個一歲左右的男孩無法帶回家撫養(yǎng)。他希望梅姨介紹一個人家收養(yǎng)孩子,收養(yǎng)者只需付一筆“撫養(yǎng)費”。
在張維平的供述中,那是他第一次親手偷走別人的孩子。收養(yǎng)孩子的夫婦給了他12000元。他給了梅姨1000元當做介紹費。
后來他發(fā)現(xiàn),梅姨并不關(guān)心孩子的來歷。她承諾,只要有孩子她就收。而孩子賣到什么地方,梅姨也從不和張維平提起。
兩年間,每隔數(shù)月張維平就偷個孩子經(jīng)梅姨之手賣掉。每次下手前,張維平會事先和梅姨聯(lián)系好,梅姨找好買家談好價格,轉(zhuǎn)告張維平。張維平得手后,雙方約定地點交易。
最初的“梅姨”信息均為張維平供述而來。申軍良相信“梅姨”真實存在,“他(張維平)已經(jīng)主動交代了另外八起拐賣案件,交易的時間地點也說的不含糊,我相信不會是假的。”
2018年12月,法院對張維平、周容平等人涉嫌拐賣兒童案一審公開宣判,張維平、周容平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