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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 哪些野生動物禁止實用

2020-03-06 18:08:48來源:四海網綜合

  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屬于家畜家禽,對其養(yǎng)殖、檢疫以及食用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生產、加工、經營使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食用或者生產、加工、經營食品為目的,獵捕、繁育、飼養(yǎng)、交易、運輸、攜帶、寄遞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采取發(fā)布廣告、制作招牌或者菜譜等方式,宣傳、招攬、誘導食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或者從事非法野生動物交易。

  因科學研究、藥用、展示等特殊情況,需要對野生動物進行非食用性利用的,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實行嚴格審批和檢疫檢驗,并按照規(guī)定取得和使用專用標識,保證可追溯。

  三、網絡交易平臺、商品交易市場、農(集)貿市場、餐飲場所等交易、消費場所,以及運輸、倉儲、寄遞等經營者和媒體,不得為違反本決定第一條第一款、第二條第一款至第三款規(guī)定的行為提供交易、消費、宣傳的條件、場所或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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