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禁少女嫌犯獲死刑 55歲男子地洞囚禁16歲少女事件始末
2020-03-24 08:36:45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紅星新聞
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2月13日至3月9日,龍某和駕車搭乘路邊等車的被害人龍某某,在其上車后產(chǎn)生囚禁強奸歹念,遂采取捆綁、封口、麻袋蒙面等手段予以暴力控制,將其鎖上鐵鏈囚禁在事先修建的自家地下室,期間以**、電擊等方式進行恐嚇,多次強行與其發(fā)生性關系。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龍某和違背婦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強行與被害人龍某某發(fā)生性關系,其行為構成強奸罪;違反國家槍支管理規(guī)定,非法持有仿五四手槍一支,其行為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龍某和強奸手段特別殘忍,情節(jié)十分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龍某和到案后雖認罪,但其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造成的后果嚴重,影響極為惡劣,不足以從輕處罰。被告人龍某和的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經(jīng)濟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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