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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官員:只有我能喝15年的茅臺 酒桌上人分三等酒分三檔

2020-10-28 14:18:49來源:四海網綜合

  量紀量法分析

  經審查調查,李偉存在以下違紀違法和涉嫌犯罪的問題。

  在違反黨的紀律方面:李偉違反政治紀律,罔顧中央關于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和基本農田保護政策規(guī)定,支持、縱容企業(yè)違建別墅和“大棚房”,充當惡勢力犯罪團伙“保護傘”,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頂風違紀聚餐;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公車私用、利用籌辦喪事借機斂財、違規(guī)接受宴請和旅游安排;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利用職權為身邊工作人員謀取私利,由他人支付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違反生活紀律,生活奢靡,聚眾***,道德敗壞。李偉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據為己有;索取、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李偉前述有關行為,亦構成職務違法。

  在涉嫌犯罪方面:李偉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偉已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jié)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等有關規(guī)定,給予李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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