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榮枝對指控罪名不認(rèn)可 自己也是受害者,一直受法子英威脅
勞榮枝對部分犯罪事實不認(rèn)可,稱自己是法子英的**和賺錢工具
面對公訴機關(guān)指控,勞榮枝表示,對于指控的犯罪事實不認(rèn)可,其是受到法子英威脅,并沒有殺人的故意,且沒有合謀的行為。
“但是我做的事情我認(rèn)可,我也想對受害人和我的家人表示道歉。”勞榮枝說。
勞榮枝當(dāng)庭表示,在南昌和溫州殺人她沒有合謀,雖然配合了法子英去取錢,但是沒有威脅受害者,知道他們都是無辜的。常州案件是兩人共同物色的,自己也參與了綁架,是受害人主動要求勞榮枝去拿了錢,共計5000多元。事后,勞榮枝還曾帶劉某的妻子到常州出租屋,并拿著劉某妻子帶去的7萬元錢逃往合肥。隨后,法子英前往合肥與其匯合。
庭審中,勞榮枝多次重復(fù)其不存在合謀,只是被法子英威脅,經(jīng)常被法子英毆打。每天都被要求匯報,遭受了很多常人難以忍受的折磨。“我沒有蓄意去謀害,沒有殺人的故意。”
勞榮枝說:“當(dāng)年我才20歲出頭,法子英誘騙我停薪留職的時候我剛剛21歲,當(dāng)時只知道外面的錢很好賺。我?guī)е厴I(yè)證去找工作,法子英不讓,讓我去坐臺。第一次和他去深圳,6000塊錢一個月就花完了,他就讓我去坐臺賺錢。法子英對我的控制和利用,身體和精神都受著折磨,我忘記了我的家人,我對不起我的家人,我不知道我為什么走上這條路,為什么做了這些事情。我想分手,但是法子英不肯和我分手,他威脅我,如果分手就傷害我的家人。期間,我墮胎兩次,墮胎當(dāng)天他還侵犯我。我擺脫不了他的魔掌,我當(dāng)時害怕,不敢報警,不敢告訴家長。法子英一直控制我,在一起時我身上不超過100塊錢,我骨子里不想做這種齷齪的事情,我瞧不起這些通過不正當(dāng)手段掙錢的行為。”
勞榮枝稱,法子英曾用去其家里、單位處說她賣淫做威脅,自己很注重名譽,所以不敢報警,自己也是受害人。“雖然起因不一樣,但是確實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結(jié)果,我對受害人家屬表示道歉。我做過的我都承認(rèn),我也有推卸不掉的責(zé)任。20年里我隱姓埋名,過著暗無天日的日子,充滿了恐懼。我想坦坦蕩蕩地做人,我想做個好人,我想贖罪,我表示道歉。”勞榮枝說。
在詢問過程中,公訴人提到勞榮枝的當(dāng)庭供述與其向公安機關(guān)供述內(nèi)容多次有出入。對此,勞榮枝稱,做的事情她都承認(rèn),但是確實不存在故意的情節(jié),在南昌的時候已經(jīng)和法子英分手。之后也多次勸阻過法子英,但法子英卻始終對其進(jìn)行威脅,她害怕所以不敢報警。“我是他的**工具,也是他的賺錢工具。在新聞里看到法子英被槍斃心里很高興,為民除害了。”勞榮枝說。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庭審中,雖然勞榮枝多次強調(diào)其同情弱者、不屑于不愿意做這種搶劫、殺人的事情,其不具有故意的動機,不知情,甚至鄙視和嘲諷過法子英。但對于搶劫、殺人事實,勞榮枝卻能對作案的細(xì)節(jié)、情形均描述得很詳細(xì)、清楚,且在明知被通緝的情況下,依然配合了法子英的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