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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學生頭發(fā)老師欲50萬私了 事情具體情況究竟是怎么回事

2021-05-08 09:04:19來源:四海網綜合

  家長稱對方曾想以經濟賠償?shù)姆绞浇鉀Q此事

  苑女士告訴極目新聞,事發(fā)后學校第一時間向他們道了歉,并且老師和學校領導也多次上門看望了孩子。但關于責任劃分,學校認為系老師的個人行為,是師德問題,學校不應該承擔責任,“一直到3月25日,學校才對涉事老師做了停課處理。”

  小圓出院后,苑女士在警方的幫助下,拿著小圓的病例做了司法鑒定。4月中旬,小圓的司法鑒定結果出爐,顯示為損傷構成輕傷二級。此后,在警方的協(xié)調下,她和涉事老師以及校方進行了一次調解,但并沒有達成一致。

  4月26日,涉事老師再次找到苑女士,想要以經濟賠償?shù)姆绞浇鉀Q此事,并出具了一份協(xié)議書,稱愿意賠償50萬元,但前提是她必須答應三個條件。

  苑女士提供的電子版協(xié)議書顯示,涉事老師常某提出,等到確認其不受到刑事處罰時,再完成支付。在上述協(xié)議簽訂后,苑女士不得再因此事向常某及相關人員、單位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不得在媒體上進行宣傳,已宣傳內容及時撤回等。同時,小圓今后再出現(xiàn)任何問題均與常某無關。

  除此之外,協(xié)議還提到,如果苑女士一方出具了刑事諒解書,但司法機關仍然追究常某刑事責任,那么苑女士一方需退還全部賠償款項,并稱如果苑女士違反上述協(xié)議,有權要求苑女士一方進行雙倍賠償。

  苑女士說,作為一個母親,當時看到那份協(xié)議時她氣憤不已,當場拒絕了對方的提議,她希望涉事老師能夠受到應有的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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