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打女孩嫌疑人被抓 施暴者可能涉嫌什么罪名怎么判
2019-06-26 08:43:58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北晚新視覺
施暴者可能涉嫌什么罪名?怎么判?
施暴男子拳打腳踢、撕扯衣服、強行拖行女子,手段殘忍,這在法律上算什么行為?將受到怎樣的懲處?
法律專家岳屾山指出,隨意毆打他人已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是否構(gòu)成犯罪,要具體看其動機和造成的后果,傷情需法醫(yī)鑒定來確認。
如果構(gòu)成尋釁滋事罪,施暴者將被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故意傷害罪,輕傷以上才夠入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構(gòu)成重傷,處3-10年有期徒刑。
就該案,福建求達律師事務(wù)所陳昆偉分析認為,受害者的傷情是臉部軟組織挫傷,一般來說此傷大多數(shù)是輕微傷。但若傷情嚴重,達到輕傷甚至重傷的,應(yīng)按照故意傷害罪追究對方刑事責任。案件偵查階段中,傷情還需公安局的法醫(yī)進行鑒定才可定論。
對于視頻中男子疑似欲脫掉女子短褲的行為,陳昆認為,該男子涉嫌在公共場所猥褻婦女,或涉嫌強制猥褻罪。依據(jù)《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jié)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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