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子藏貨車欲離揚州主城區(qū) 警方發(fā)布通報并作出處罰
2021-08-09 10:45:51來源:四海網綜合
8月8日,江蘇省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微信公眾號“平安邗江”發(fā)布警方通報:
2021年8月6日,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對趙某(男,44歲,江蘇邳州人)、劉某文(男,37歲,黑龍江人)、張某云(男,40歲,江蘇宿遷人)、張某鵬(男,34歲,黑龍江人)等人拒不執(zhí)行緊急狀態(tài)下的決定、命令,作出行政處罰。
現查明,8月5日16時許,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在啟揚高速揚州西收費站疫情查控點,對揚州某運輸公司牌照為蘇K81XXX的重型廂式貨車進行出城檢查時,發(fā)現該車上除司機趙某外,還有劉某文、張某云、張某鵬等3人藏身貨廂內。進一步檢查發(fā)現,除司機持有通行證,能提供健康碼(綠色)、行程卡(綠色)及48小時內核酸檢測報告(陰性)外,其余3人均不能提供核酸檢測報告。
根據揚州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揮部發(fā)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趙某在明知劉某文、張某云、張某鵬等人未取得48小時內核酸檢測報告(陰性)的情況下,仍將上述3人藏身貨廂內,欲帶離揚州主城區(qū)。趙某等4人的行為構成拒不執(zhí)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tài)情況下發(fā)布的決定、命令,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guī)定,對趙某、劉某文、張某云、張某鵬作出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當前正處于抗擊疫情的關鍵時期,請廣大市民及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動配合開展防控工作,對妨礙疫情防控秩序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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