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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村民驅趕野豬"誤殺"斑羚獲刑并賠償20萬 這位村民冤不冤?

2021-11-23 15:22:01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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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守護地里的莊稼,四川廣元市旺蒼縣村民劉德華,曾經(jīng)養(yǎng)了3條獵狗用于驅趕野豬。但是,獵狗卻咬死了多只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斑羚。這個消息在當?shù)夭幻劧撸數(shù)鼐诫S即展開調查。隨后,劉德華因涉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旺蒼縣森林公安局取保候審。2020年9月10日,旺蒼縣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 對此,劉德華辯稱,“我不是故意獵捕殺害斑羚,養(yǎng)狗是為了驅趕野豬破壞莊稼,意外捕殺了斑羚。而且,在案發(fā)前,我不知道平時喊的‘灰羊子’(即斑羚)是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2020年的年底,經(jīng)旺蒼縣人民法院審理判決,劉德華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賠償因犯罪行為所導致的生態(tài)資源損失費20萬元。

  那到底他冤不冤?根據(jù)報告來看,村民劉德華對3條獵狗是放養(yǎng)的,并且將其用于驅趕野豬,在2016年的時候,他去尋找狗的時候,意外發(fā)現(xiàn)獵狗捕獵到一只斑羚,且已被獵狗撕咬致死,兩個后肢被獵狗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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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后,他將斑羚用水果刀剝皮剔肉,并用彎刀將斑羚的頭(帶角)砍下來,準備做衣服狗,其肉放在家中使用。這是2016年的時候捕的,但是在2017年、2018年的時候,自己家的狗還捕到了斑羚,他依然沒有任何的作為,結果就這樣被抓到了。

  不過劉德華自稱不知道平時喊的“灰羊子”是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這才是問題。同時旺蒼縣人民法院認為,劉德華隨意下套獵捕野生動物,并且明知道該區(qū)域有野生動物出沒,對危害結果持放任態(tài)度,應系間接故意。

  所以給判了,同時經(jīng)過預估,被獵捕殺害的斑羚其物種的整體價值為50000元/只。綜合判斷了村民捕殺野豬“誤殺”斑羚,判3年并賠20萬。冤不冤呢?從這個情況來看,我個人認為這可能還真得不冤枉,畢竟不是一次“誤殺”斑羚,還將其肉食用、自用這才是最關鍵的。

  如果“誤殺”一次,你上報的話,可能也不會出現(xiàn)這樣的問題,所以,整體看來,可能不算冤枉。雖然不是主動捕殺,但是一次,又一次的這樣,可能就不太好。

  這里也算是告誡了大家,對野生動物的知識也需要多多了解,我國的保護物種還是不少,在自己周邊出沒的時候,一定要有先認識的情況,無論這位村民劉德華是否是故意的,但是的確不止殺害了一只保護動物,這可能是關鍵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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