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計稅優(yōu)惠政策將延續(xù) 對于工薪階層是一大利好
12月2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對2022年春運疫情防控工作進行部署,會議還決定延續(xù)實施部分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春運期間要引導科學有序出行,防止一刀切
會議指出,當前全球疫情形勢嚴峻復雜,我國部分地區(qū)疫情點狀暴發(fā)。明年春運從1月中旬到2月下旬,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加強科學精準防控,針對人員流動密集,完善和抓實春運疫情防控。一是落實地方主體責任,引導科學有序出行,防止一刀切。指導企業(yè)、高校錯峰避峰安排放假和人員返崗返校。二是加強候車候機等場所消毒,嚴格落實體溫檢測、戴口罩等要求,通過增加安檢通道等避免人員聚集。加強農村地區(qū)交通運輸疫情防控。三是加強重點物資運輸保障,保障民生物資供應,完善應對惡劣天氣等預案。四是確保春運安全,嚴防安全事故發(fā)生。
延續(xù)實施部分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
為減輕個人所得稅負擔,緩解中低收入群體壓力,會議決定:
一是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二是將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補稅或年度匯算補稅額不超過400元的免予補稅政策延至2023年底。
三是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政策延至2022年底。上述政策一年可減稅1100億元。
12月2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延續(xù)實施部分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其中包括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lián)Q算稅率單獨計稅的政策,延續(xù)至2023年底。
這項本來將在今年底到期的政策,明確再延續(xù)實施兩年,有利減輕個人所得稅負擔,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對工薪階層來說是一大利好。
2018年8月,我國對個稅法進行修改,最大亮點在于開啟了從分類稅制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改革,把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4項勞動性所得納入綜合征稅范圍,適用統(tǒng)一的超額累進稅率。
全年一次性獎金屬于工資薪金的一部分,在新一輪個稅改革之前,對這項收入實施單獨計稅這一總體上較為優(yōu)惠的方式。2018年12月,財政部、稅務總局印發(fā)通知,對納稅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算納稅,以避免部分納稅人因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后提高適用稅率。
同時,對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工資薪金所得,扣除基本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后,可能無需繳稅或者僅需繳納很少稅款。而如果將全年一次性獎金采取單獨計稅方式,反而會產生應納稅款或者增加稅負。
為此,國家規(guī)定了“二選一”的政策,也就是個人對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自行選擇“全部并入綜合所得計稅”或“單獨計稅”。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對這項優(yōu)惠政策延期實施兩年,對不少人來說,這會節(jié)省出不小的一筆錢。
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改革將持續(xù)深化。我們相信,通過優(yōu)化制度設計,個稅的稅負分配將更為公平合理,更好發(fā)揮籌集財政收入、調節(jié)收入分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