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濮陽公租房買賣政策及管理辦法
2018濮陽公租房買賣政策及管理辦法
四海網:公租房是一項社會福利性政策,公租房是買賣政策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提出申請時在本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那么2018濮陽公租房申請條件及買賣政策是什么?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濮陽公租房的買賣政策
依據(jù)《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及《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應退出公共租賃住房;需要續(xù)租的,應在租賃合同期滿3個月前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并對原承租住房享有優(yōu)先權。
。ㄒ唬┏凶馊嗽谧赓U5年期滿后,可選擇申請購買居住的公共租賃住房。
(二)公共租賃住房出售價格以綜合造價為基準,具體價格由市物價部門會同市住房保障、市財政等部門研究確定,定期向社會公布。
。ㄈ┵徺I公共租賃住房,可選擇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時,未付款面積按照規(guī)定交納租金。
。ㄋ模┵徺I的公共租賃住房可以繼承、抵押,不得進行出租、轉讓、贈予等市場交易。抵押值不得超過房屋購買原值的70%。
購買人通過購買、獲贈、繼承等方式在主城區(qū)獲得其他住房,且達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區(qū)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標準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轉讓以及抵押處置時,由政府回購,回購價格為原銷售價格加同期銀行存款活期利息。
相關推薦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各自行政區(qū)域內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和監(jiān)督工作。租賃房屋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各自區(qū)域內公共租賃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yè)職工、專業(yè)人才和異地務工人員等對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烏蘭察布公租房申請條件的內容就到這里了,統(tǒng)一納入政府管理,實行承租人資格定期復核制度。經復核,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解除租賃合同,承租人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專家認為公租房買賣政策是促進公租房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與此前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出臺的文件一脈相承,對整個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fā)展具有長遠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