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心媽媽獲刑20年案件詳情回顧 李利娟被認定為惡勢力犯罪
引發(fā)社會關注的河北武安“愛心媽媽”李利娟案,7月24日上午在武安市人民法院**宣判,李利娟一審獲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被認定為惡勢力犯罪。
北青深一度此前報道,公訴機關指控,李利娟及其男朋友許琪等16人采取威脅、欺詐等手段,實施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偽造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印章、敲詐勒索、詐騙、職務侵占等一系列犯罪行為,嚴重擾亂當地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該案于6月19日至21日在武安法院進行了持續(xù)三天的公**審。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李艷霞、許琪等16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發(fā)表意見,被告人進行了最后陳述。
一審庭審現場
親生子女謊稱孤兒
全國知名的“愛心人士”李利娟,創(chuàng)建了武安市民建福利愛心村,22年陸續(xù)收養(yǎng)118個孤殘兒童。2006年,李利娟被評為“感動河北十大人物”。
然而在去年5月4日,由河北武安市民政局牽頭,聯合公安、消防、教育、衛(wèi)生等部門取締了李利娟的愛心村,并以涉嫌多起敲詐勒索犯罪、擾亂社會秩序犯罪為由,將其刑事拘留。
同年5月5日,武安市權威公眾號發(fā)布一篇文章稱,李利娟借助眾多孤殘兒童的名義,在愛心的掩護下,在男友“許老大”(許琪)幫助下,不斷地敲詐勒索、橫行霸道、肆意斂財。
此后在公開視野里,“愛心媽媽”和“痞子流氓”,對李利娟的評價,分為截然不同的正反兩面。
6月19日的庭審中,公訴機關提到,2014年至2018年期間,李利娟以愛心村26名人員名義騙取國家城鎮(zhèn)低保補助資金共約56.85萬元。
其中,她向武安市民政局、武安市武安鎮(zhèn)政府隱瞞事實,提供23名與事實不符的申請低保人員信息,使武安市民政局為不符合申請低保人員辦理了低保手續(xù);她還隱瞞3名享受低保人員已死亡的信息,騙取城鎮(zhèn)低保金。
僅在這一罪名中,李利娟承認確實將親生女兒及三個孫子孫女謊稱孤兒,戶口落在愛心村里,“錢我退回”。對于公訴機關的其他指控,她堅稱自己無罪。
據了解,李利娟2008年與許琪同居生育的女兒李某楨,戶口登記在愛心村,對外稱“從大橋下撿回來的孤兒”。
一名曾在愛心村工作的護工稱,李利娟把她的女兒也算作了收養(yǎng)的孩子,并介紹為“父母雙亡”,但這名護工也不否認,李利娟確實非常盡心的照顧著愛心村里的孩子們。
法庭上,關于職務侵占罪,2014年至2018年期間,李利娟被檢方指控作為該愛心村負責人,將愛心村公用賬戶資金61萬元,轉至自己個人銀行卡賬戶用于個人消費。
其中,2017年6月,她從該個人賬戶分兩次轉賬給其子韓文共47萬元用于購買豐田霸道牌汽車;2017年10月、11月她從該個人賬戶分兩次轉賬14萬元,用于其個人購買紅木家具。
在接受公安機關調查時,李利娟稱,愛心村有兩個對公賬戶,申請時間記不清了,只記得其中一個是工行。“賬戶上有捐款,也有個人資金,捐款里面有捐給愛心村,也有捐給我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