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能否留在中超?能否中超準入須看預案
足協該不該早早提醒天海股權轉讓條件?
香河會議結束后,有媒體報道稱,“對于(天海股權轉讓申請資料提交時限)這個時間問題,天海與萬通方面都提出了質疑。因為,天海俱樂部在3月5日發(fā)布零轉讓公告之后,中國足協專門去函詢問相關情況,當時只是要求天海提交各種材料,并沒有告之天海不能轉讓,實際上等于已經“默許”了天海轉讓,如果認為天海過了轉讓時間,當時就應該在第一時間叫停。”
事實上,中國足協在3月7日發(fā)給天海俱樂部的函件中稱:“貴俱樂部于2月18日向中國足協報送的《2020賽季中超聯賽相關事宜的情況匯報》已收悉。經中國足協聯賽準入工作組討論和研究,認為貴俱樂部未能按照2月11日《中國足球協會關于天津天海足球俱樂部2020賽季聯賽相關事宜的征詢函》要求提供俱樂部的財務、債務情況及銀行資產證明材料等。”而函件中還稱,“與此同時,我會注意到貴俱樂部近期有大量的球員轉出或離隊,但并未引入球員補充陣容。貴俱樂部于3月5日公告零元轉讓100%股權的行為,進一步引起我會對維護中超聯賽品牌形象的極大擔憂。”這樣看來,中國足協向天海俱樂部索要的材料其實是為滿足準入工作之需,而非俱樂部股權轉讓。因此就本份函件字面意思來看,很難認定中國“默許轉讓”的說法。換言之,無論傳聞如何,中國足協當時致函目的是了解天海俱樂部是否有足夠綜合實力運營新賽季,而不是俱樂部是否轉讓,資金出口在哪里。
還有一點需要說明。那就是有關職業(yè)俱樂部準入、轉讓的規(guī)定一直以來都對外公開。比如中國足協現行“俱樂部轉讓規(guī)定”早在2016年10月27日就已出臺。那么從邏輯上來說,無論作為股權意向出讓方的天海俱樂部還是受讓方的萬通控股在落實合作甚至接觸前理應了解、掌握規(guī)定細則。那么作為行業(yè)管理機構的中國足協在推出規(guī)則后有沒有義務提醒各方?答案其實不言自明。而有關天海俱樂部可能轉讓的傳聞其實早在1月10日前就已此起彼伏。
據悉,出現在4月1日香河會議會場的除了中國足協及“評審組”成員外,還有受邀接受詢問的天津市足協、天海俱樂部、萬通控股方面的代表。天津市足協代表與會的意義當然不止是旁聽!吨袊闱騾f會俱樂部轉讓規(guī)定》第14條顯示,“會員協會接到轉讓方股權轉讓的初審申請,以及以上要求的全部文件后,應在五個工作日內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審核批復。”這樣看來,在天海股權轉讓的問題上,天津市足協首先會按規(guī)定進行初審,待到初審通過后,再提交中國足協復審。那么在此過程中,天津市足協又有沒有必要“提醒”合作各方呢?
既然規(guī)則明晰,那么為什么中國足協還要在香河會議上履行投票程序?這其實也是外界有人質疑中國足協在處理天海問題過程中“一拖再拖”的原因之一。中國足協方面?zhèn)鱽淼男畔@示,當初協會鑒于疫情發(fā)生等客觀因素適當放緩了俱樂部準入資料提交的時限,但對于準入資格歸屬確認,并沒有具體時期限制。而具體到天海的問題,中國足協據了解也是考慮到此事事關重大,涉及的人員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較為復雜,因此要做出公正決斷,要給各方以闡釋自身情況的機會。此外,投票結果出臺后,中國足協之所以沒有第一時間予以公布,也是因為處理相關問題必須嚴格履行規(guī)則程序,于是不難理解中國足協安排協會紀檢監(jiān)察部門代表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