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即將裁決 孟晚舟能否重獲自由
路透社5月22日報道,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將于下周三(27日)就華為高管孟晚舟引渡案做出關鍵裁決。若判決不符合引渡條件,孟晚舟將結(jié)束長達500多天的“軟禁”,重獲自由。
美國司法部于2019年1月28日正式提起刑事訴訟,要求加方引渡孟晚舟。指控內(nèi)容包括涉嫌“銀行欺詐”、“隱瞞華為子公司和伊朗有業(yè)務往來”,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
加拿大法院2020年1月23日召開引渡聽證會,當時裁定的重點不在于孟晚舟是否違法,而是該案是否符合法理上“雙重犯罪”標準——若美方指控孟晚舟的罪行在加拿大司法體系中并不成立,即不構(gòu)成“雙重犯罪”,加方將不可批準引渡。
孟晚舟律師表示,在加拿大同意開啟引渡程序之時,加政府并未參與美國對伊朗的制裁,意味著逮捕孟晚舟的行為并不符合“雙重犯罪”標準。檢方律師則堅持“銀行欺詐”指控,稱無需參考美方制裁。
對此華為律師團隊強調(diào),邏輯上講,“銀行欺詐”指控是建立在“制裁”的基礎之上,既然加拿大沒有對伊制裁,那金融機構(gòu)就沒有所謂的法律風險需要承擔,繼而指控無效。
加拿大刑事辯護律師、引渡法權(quán)威加里·波特丁(Gary Botting)表示,如果法官判定孟晚舟的行為在加拿大司法體系中不構(gòu)成犯罪,那么整個案件“結(jié)束”。“如果不符合‘雙重犯罪’標準,她(孟晚舟)可以直接乘飛機回家了。”
此外,加拿大警方2018年12月溫哥華機場非法逮捕孟晚舟,存在“濫用執(zhí)法權(quán)”和“程序不正義”情況。法庭將在6月份對此展**審。
中國外交部在孟晚舟事件上的立場是一貫的、明確的:美加兩國濫用其雙邊引渡條約,對中國公民任意采取強制措施,嚴重侵犯中國公民的合法權(quán)益,這完全是一起嚴重的政治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