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免責條款 民法典為條例修改提供依據
全市共認定見義勇為好市民466人
從昨日起,北京市正式啟動第二屆見義勇為宣傳月。據悉,2019年,《北京市見義勇為部門協同聯動工作方案》制定,建立市、區(qū)兩級見義勇為行為確認機制,實行統(tǒng)一規(guī)范的見義勇為人員確認頒證頒獎儀式,對京籍、非京籍人員實行統(tǒng)一獎勵標準。柴珠峰表示,今后將明確“事發(fā)地認定,戶籍地保障”,有利于見義勇為行為人獲得保障的持續(xù)性。
截至目前,北京市持續(xù)開展了十二屆評選,共表彰“首都見義勇為好市民(榮譽市民、模范群體)”466人,“首都見義勇為權益保護工作先進單位”67個,其中47人被授予“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范”榮譽稱號。
柴珠峰介紹,2018年,北京市首次實施積分落戶政策,為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的見義勇為人員加20分。在政策實施當年,一名來自江蘇鹽城的男性被認定市級見義勇為好市民,獲得20分積分后達到落戶北京的標準。
市民政局還特別提醒,本市對京籍、非京籍見義勇為人員實行統(tǒng)一獎勵標準。“對京籍、非京籍人員的認定、獎勵上一視同仁,非京籍人員的相關檔案我們也會幫忙轉到外地。也就是說,只要在北京范圍內的見義勇為行為,都會大力表彰。”柴珠峰表示。
哪些行為可被評為見義勇為?
北京市民政局二級巡視員張青之表示,見義勇為要與公民好人好事、公益慈善、職業(yè)行為等進行區(qū)分。見義勇為,是指為保護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不顧個人安危,與正在發(fā)生的違法犯罪作斗爭或者搶險救災的行為。
張青之介紹,見義勇為通過集體決策機制,市區(qū)兩級評審委員會,證人證言、公安筆錄、醫(yī)院鑒定、司法鑒定等,北京市見義勇為優(yōu)待傷殘撫恤標準,與退伍軍人事務局標準統(tǒng)一,除了市級見義勇為可獲得20分積分落戶,還有見義勇為直系親屬中考加10分等獎勵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