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犯一天監(jiān)獄都沒進過 受害者母親追問真相到底是誰放走了殺人犯
微信公眾號 " 半月談 "9 月 3 日消息,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15 年,卻連一天監(jiān)獄都沒進過,并先后入黨、當選嘎查達(注:嘎查達即村主任),甚至當選旗人大代表。直到 2017 年,有關部門對該案進行糾正,這名罪犯才為當年的行為付出代價。
27 年來,受害者的母親持續(xù)反映問題,至今仍在追問真相:到底是誰放走了殺人犯?到底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
判刑 15 年,殺人犯一天牢也沒坐
身材矮小,略顯駝背的韓杰,今年 74 歲了,依然常年奔波在四處反映情況的路上,要為被人殺害的小兒子白永春討回公道," 不然,死不瞑目!"
記者在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倫貝爾市陳巴爾虎旗見到了韓杰老人,她的普通話并不流利,但一提起當時未滿 19 周歲的小兒子的遭遇,話就停不下來。
一份原呼倫貝爾盟中級人民法院(注:現(xiàn)為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1993 年 6 月 9 日的刑事判決書顯示, 1992 年 5 月 12 日 20 時許,因發(fā)生口角,未滿 18 周歲的巴圖孟和捅了白永春 3 刀。巴圖孟和將其送醫(yī)后,前往派出所自首。白永春因心臟破裂導致的大出血而死亡。
法院判決被告人巴圖孟和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 15 年,剝奪政治權利 2 年。在法定期限內,被告人巴圖孟和未上訴,公訴機關也未抗訴,判決生效。
按正常程序,罪犯巴圖孟和應從被羈押的陳巴爾虎旗公安局看守所,投送到監(jiān)獄服刑。然而,此后發(fā)生的事情,卻讓這起本不復雜的案件偏離正軌。" 巴圖孟和一天牢也沒坐過!" 韓杰說。
記者多方采訪核實,法院判決后,巴圖孟和以 " 全身水腫、尿血 " 為由前往醫(yī)院檢查。就醫(yī)后,他的母親、姑父就為其辦理了保外就醫(yī)手續(xù),并成為擔保人。據(jù)多名當事人回憶,這份手續(xù)上,有數(shù)名當?shù)貢r任政法機關主要負責人的簽字。
憑著這份手續(xù),巴圖孟和連監(jiān)獄的門都沒進過,便于 1993 年直接從看守所 " 重獲自由 "。
此后的日子里,巴圖孟和并未按保外就醫(yī)規(guī)定,向戶籍地公安派出所報到并接受管理,而是如同正常人一樣生活。直到 2007 年 5 月 13 日,也就是當年案發(fā)之后 15 年整,其與母親再次來到看守所。這次,他們是為了拿到 " 刑滿釋放證明書 " 而來。他們僅提供了一份當年的判決書,而看守所的一名內勤人員,據(jù)此為其開具了刑滿釋放證明書,并加蓋公章。
就這樣,一天牢也沒坐過的巴圖孟和,在紙面上 " 服 " 完了 15 年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