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單信息泄露女子被猥褻 外賣平臺和騎手該負責嗎?
事情發(fā)生后對生活影響很大
和男友分手,從原單位離職
張女士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這件事的發(fā)生對她的生活、工作、心理等方面都帶來了極大的影響。張女士已經(jīng)因為此事產(chǎn)生隔閡,最終分手。“因為這件事情我也從原單位離職,換了份新工作。”交談過程中張女士數(shù)次哽咽,“我當時的工作,前景十分樂觀,有很大的發(fā)展空間。”據(jù)張女士講述,那會兒正處于公司每年最忙碌的時間段,但張女士因為這件事情,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頻繁請假,年終績效大打折扣,最終在原單位離職。
“這件事對我心理上帶來的影響更是完全無法衡量的。”據(jù)張女士介紹,自這件事情發(fā)生以后,張女士的父母在每天下班后,都會第一時間來到張女士居住的地方,確保張女士每天下班都安全到家。“那件事情發(fā)生以后,有很長的一段時間,我都不敢獨自出門。我的母親當時十分擔心我的心理狀態(tài),向單位請了很長一段時間的假,一直陪著我。”
今年3月,張女士將外賣平臺的所屬公司和騎手外包公司告上法庭。張女士認為,外賣平臺沒有將外賣訂單上的姓名、電話號碼、住址脫敏,騎手又將訂單條丟棄在一樓電梯口,被他人拾到后,對其作出了違法犯罪行為,造成了嚴重后果,受到了巨大的精神損害。她請求法院判令被告進行公開道歉,并賠償經(jīng)濟損失和精神損失30余萬元。
8月24日,張女士收到了一審判決結(jié)果。蘇州市姑蘇區(qū)人民法院判決駁回張女士全部訴訟請求。法院認為,外賣平臺沒有對訂單的個人信息進行脫敏處理,外賣騎手又將外賣單據(jù)遺棄在電梯口,致使女子信息泄露,存在過錯,但與女子遭受侵害不存在因果關(guān)系。
判決書上寫道,被告兩公司不存在侵害張女士隱私權(quán)的主觀故意和違法行為,造成直接侵害的責任人男租客,已經(jīng)受到刑事處罰并作出賠償。法院認為,張女士在整個案件過程中,接到電話即以為是男友,未核實身份就上車,近距離接觸仍未認出***,張女士對損害后果的發(fā)生存在一定的過錯,所以判決駁回張女士的全部訴訟請求。
目前張女士已經(jīng)重新聘請律師,向蘇州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了。
來源: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