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證明“我爸是我爸”未果 “循環(huán)證明”沒完沒了
近日,廣東惠州的陳先生在國務院“互聯(lián)網(wǎng)+督查”平臺上反映了自己遇到的一件煩心事:為了繼承已故父親的一筆存款,需要辦理公證,但陳先生在銀行、公證處、派出所、居委會來回跑了7、8次,歷時7個多月,還是沒能拿到他父親的存款。
“循環(huán)證明”沒完沒了
陳先生父親于今年2月28日去世,去世前在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惠陽支行留下7萬余元存款,3月2日,陳先生拿著存單(知道父親存單密碼)去銀行取款時,由于不能通過銀行人臉識別系統(tǒng),取款沒有成功。
銀行工作人員告訴陳先生,他這種情況屬于存款繼承,應向本人住所地、經(jīng)常居住地或銀行機構(gòu)所在地的公證機構(gòu)申請辦理繼承權(quán)證明書,銀行憑此支付。就此,陳先生踏上了辦理繼承公證、證明“我爸是我爸”的漫長循環(huán):
陳先生第一次去惠陽區(qū)公證處辦理公證時,雖然陳先生向公證處提供了戶口本,而且陳先生與父親在同一本戶口本上,并能證明兩人父子關系,但公證處工作人員卻依然要求陳先生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親屬關系證明。于是,陳先生就到戶籍所在派出所申請辦理親屬關系證明,派出所卻告訴陳先生親屬關系證明屬于公安部確定的“派出所、公安機關不再出具的18種證明”之一,不予辦理。
陳先生第二次來到公證處說明派出所不予辦理關系證明的情況后,公證處說到派出所復印戶籍底冊也可以。陳先生再次來到派出所,但派出所以涉及個人隱私為由,不予辦理復印戶籍底冊。
陳先生第三次到公證處,公證處說提供居委會開具的親屬關系證明也可以。陳先生又到居委會開親屬關系證明,居委會則說依據(jù)民政部規(guī)定,不予陳先生開具親屬關系證明。
陳先生第四次來到公證處將情況說明,但公證處卻說沒有證明就無法辦理公證,此事就此陷入僵局。
此后大半年里,陳先生為此事又多次奔波于銀行、公證處、派出所和居委會之間,但問題遲遲解決不了,陳先生仍然未能辦下公證書,導致銀行存款無法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