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賣淫案上訪媽媽望嫌疑人判死刑 女兒25歲一直都沒有找過男朋友
“一場噩夢”
現(xiàn)在回想,好像做了一場很長很長的噩夢,非常不真實。
他們(被告人)在法庭上說,我孩子看起來像十七八歲,說她是自愿的……說得非常難聽,我當場就拿礦泉水瓶砸了過去。如果他們當時有悔過,也許我心里會好受一點,也不會這么強烈要求他們都判死刑。
我女兒那時不到11歲,大概一米五幾,比同齡人高,但她還是很瘦,而且說話、思維、認識……都還只是一個孩子,你說她能懂什么?但他們說我孩子自愿去受人欺負……哪個孩子會自愿做這種事?
樂樂剛回來時,精神狀態(tài)不好,經(jīng)常半夜哭,有時候發(fā)脾氣,揪自己的頭發(fā),把揪下來的頭發(fā)卷成一團,有時躲在門后面說,“我很害怕,那些人肯定會來殺我們的……”我就安慰她:媽媽會保護你,你不要害怕。
后來,她出現(xiàn)記憶混亂。我們送她去精神病醫(yī)院,檢查為創(chuàng)傷后應激障礙,吃了兩三年藥才好轉。
期間,她又檢查出患有其他的病,去過北京、天津、永州等地的醫(yī)院治療。醫(yī)生說這種病無法根治,如果將來樂樂結婚生子,有可能在懷孕期間復發(fā),胎兒的健康會受影響,所以它到現(xiàn)在一直困擾著我們。
我是一個性格內(nèi)向的人,女兒剛出事時,我也曾猶豫過,覺得公開對孩子名聲不好。但他們一直說我孩子是自愿的,還在謠傳,說我孩子怎么怎么……我氣得大哭。
那段時間,我整天以淚洗面,唯一的動力就是告訴他們,我孩子不是自愿的。
我們不停地跑公安局、***辦……那時候,我一個人害怕,也不會寫太多字,就叫老公跟我一起去,他讀過初中會寫字。
2007年1月,公安立案了,但案件遲遲沒到檢察院。我從永州跑到長沙上訪,又去找媒體記者,但都沒有多大的用處。
那幾年,我去了北京很多次。無論多苦多累,信念一直支撐著我:一定要讓他們受到應有的懲罰。
2010年3月28日,永州市中院做出一審判決,判秦星、周軍輝死刑;陳剛、劉潤、蔣軍軍、蘭小強無期徒刑;判處秦斌有期徒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