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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4人“反傷”持刀行兇者 結果:認定正當防衛(wèi),不批捕

2020-12-29 15:33:37來源:四海網綜合

    結果:認定正當防衛(wèi),不批捕

  2020年7月24日,公安機關以周柏等四人涉嫌故意傷害罪立案進行偵查。周柏等4人先后于10月28日、11月3日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并被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11月27日,公安機關提請茂名市電白區(qū)檢察院批準逮捕。

  茂名市電白區(qū)檢察院審查認為,周輝持刀追砍他人,嚴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屬于“正在進行”的“行兇”行為,周柏等四人為保護自己或他人免受侵害而采取防衛(wèi)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周輝的傷害,符合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屬于正當防衛(wèi),依法不負刑事責任。茂名市電白區(qū)檢察院于12月4日決定不批準逮捕。當日,周柏等4人被依法釋放。隨后,公安機關依法對周柏等4人作出撤銷案件決定。

  相反,周輝則因涉嫌多起尋釁滋事違法犯罪被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并被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2020年12月22日,經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茂名市電白區(qū)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依法對周輝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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