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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謠取快遞女子出軌2人獲刑 取快遞被造謠案被告人當庭道歉

2021-04-30 14:14:44來源:四海網綜合

  據余杭法院官微消息,2021年4月30日,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誹謗一案。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郎某某、何某某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4月30日,浙江杭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案開庭,被告人郎某在庭上表示,其對所犯行為感到后悔,想跟谷女士及其家人說抱歉,希望從輕處罰。何某表示,愿認罪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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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20年7月7日18時許,被告人郎某某在杭州市余杭區(qū)良渚街道某快遞驛站內,使用手機偷廹正在等待取快遞的被害人谷某某并將視頻發(fā)布在某微信群。被告人何某某使用微信號冒充谷某某與自己聊天,后伙同郎某某分別使用各自微信號冒充谷某某和快遞員,捏造谷某某結識快遞員并多次發(fā)生不正當性關系的微信聊天記錄。為增強聊天記錄的可信度,郎某某、何某某還捏造“赴約途中”“約會現(xiàn)場”等視頻、圖片。同月7日至16日間,郎某某將上述捏造的微信聊天記錄截圖數(shù)十張及視頻、圖片陸續(xù)發(fā)布在該微信群,引發(fā)群內大量低俗、淫穢評論。

  之后,上述偷廹的視頻以及捏造的微信聊天記錄截圖被他人合并轉發(fā),并相繼擴散到110余個微信群(群成員總數(shù)2萬余人),引發(fā)大量低俗評論,多個微信公眾號、網站等對上述聊天記錄合輯轉載推文(總閱讀數(shù)2萬余次), 影響了谷某某的正常工作生活。谷某某向公安機關報案后,郎某某、何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承認前述事實。公安機關對郎某某、何某某行政拘留,并發(fā)布警情通報辟謠。

  2020年8月至同年12月,此事經多家媒體報道并引發(fā)網絡熱議,其中僅微博話題#被造謠出軌女子至今找不到工作#閱讀量就達4.7億、討論5.8萬人次。該事件在網絡上的廣泛傳播給廣大公眾造成不安全感,嚴重擾亂網絡社會公共秩序。

  案發(fā)后,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對被害人谷某某進行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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