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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輔警為救落水群眾犧牲 網(wǎng)友熱議:為救助輕生者犧牲是否值得?

2021-06-21 11:00:09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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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jù)中國警察網(wǎng)微博消息,6月17日凌晨,江西省廬山市公安局南康鎮(zhèn)派出所輔警余俊,在下水施救輕生群眾時不幸因公犧牲,年僅22歲。(環(huán)球網(wǎng)6月20日)

  一個22歲輔警為救落水群眾,應該為其叫好、為其點贊。但是為了救助一個輕生的人,22歲的輔警卻犧牲了一條偉大的生命,不值得,很痛心。向人民警察致敬!

  榜樣的力量是無限的。不管這個輕生者是否被成功援救,余俊見義勇為的做法都有著正能量的意義和價值。畢竟將推動著社會上一個又一個善人站出來,在很多需要的時候,向那些需要幫助的人伸出援手,展現(xiàn)出社會的正能量,迸發(fā)出社會上的善良。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對于輕生***的情況,如果輕易的給救活了,那么這個人未必能珍惜,或許還會有下一次***。同時,也讓那些也有跳水***傾向的人感覺,自己如此做,未必就能真的死掉。從這個角度上反思,總能感覺出一絲價值的多寡,值得還是不值得的問題。

  余俊是一個22歲的孩子,或許是一個家庭的獨生子女,上有爺爺奶奶、爸爸媽媽,未來的日子里,承擔著各種家庭義務、社會責任。余俊的死亡,如果真是一個獨生子女,他的長輩就直接失去他的贍養(yǎng)。即便是有地方政府的援助、社會上的救助,也沒有余俊自己盡孝那么便捷、順暢,讓親人感覺舒心、安心、放心。

  事實上,搶救落水者的人一定要會游泳,而且熟練游泳技術,才能在保證自己安全的前提下,成功救活落水者。對于游泳技術欠佳、年紀過小的人,可以幫助、協(xié)助救人,但不建議、不提倡下水救人,應該成為一種制度。

  作者:張洪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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