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戴名表時摔壞被判賠17800 看來名貴東西試戴還是有風險的
2021-07-10 17:24:43來源:四海網綜合
消費者萬女士在一家表店試戴一枚售價 21 萬余元的腕表時,手表不慎滑落致表盤損傷,被店家索賠 3.1 萬余元維修費。7 月 8 日,這起案件在北京朝陽法院南磨房法庭公開開庭。法院審理后認定,萬女士存在過失,應承擔主要責任,當庭判決其賠償原告手表維修費 17800 元。
今年 2 月 27 日 21 時許,在寶珀北京國貿商城旗艦店內,被告萬女士在試戴一枚售價 21 萬余元的腕表時,手表不慎從其手腕滑落,致表盤受損。因賠償問題產生糾紛后,店鋪工作人員曾撥打 110 報警。事后,店鋪經營者上海瑞靜商貿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陽分公司將萬女士訴至法院,索賠腕表維修費用 31630 元。
庭審中原告代理人播放的柜臺監(jiān)控視頻還原了事發(fā)經過。當日,萬女士隨朋友一起進入表店,其朋友表示想買表,便在店員的接待下到一旁去試戴。萬女士在店里逛了逛,后被朋友叫過去詢問是否好看。在幫朋友出主意的過程中,萬女士隨手拿起桌上擺放的另外一只表,想搭在手腕上看效果。不料,在此過程中手表不慎跌落。
根據原告提供的放大鏡下拍攝的照片,腕表右下表盤有一道細細的裂痕。原告代理人也帶來了手表實物,不過由于裂痕極小,肉眼不易察覺,需離近打光才能看清。
萬女士在法庭上稱,手表是從其手腕滑落到羽絨服下擺后才跌落至地毯上的,不排除滑落前已有損傷。且萬女士認為,她試戴手表時店員并未阻止或給予任何提醒,這次事件屬于意外,店家也有過錯。但原告代理人卻表示,是手表滑落時表盤磕到了桌子邊緣導致的損壞,萬女士未跟店員打招呼或詢問佩戴流程就自行試戴腕表,才因操作不當導致意外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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