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對個人明確垃圾分類責任 個人混合投放生活垃圾將處罰款
環(huán)境污染問題,是值得全世界人民一起去關(guān)注的,大家最了解的是日本和韓國的垃圾分類措施,特別是日本的環(huán)保觀念:將垃圾仔細分類,非常方便銷毀和回收,哪位居民垃圾處理不當就要接受處罰。而我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將會修訂,對個人明確垃圾分類責任。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個人混合投放生活垃圾將處罰款
6月18日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主任孫新軍做客第二期“市民對話一把手·提案辦理面對面”直播訪談節(jié)目,與市民、市政協(xié)委員就“加強垃圾分類,實現(xiàn)垃圾管理減量化和資源化”的話題進行交流。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2012年出臺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目前已列入2018—2020年立法規(guī)劃,新修訂的條例將對個人明確垃圾分類責任,混合投放垃圾將處以罰款。此外,在新創(chuàng)建的垃圾分類示范片區(qū)里,將對分類垃圾桶標識進行調(diào)整,廚余垃圾改成“濕垃圾”,其他垃圾改成“干垃圾”,讓居民對分類標準一目了然。
居民個人將承擔垃圾分類責任
近年來,本市開展了3萬多場垃圾分類宣傳活動,去年還推出垃圾分類卡通代言人“分小萌”,錄制“分小萌”視頻小課堂、組織“垃圾分類萌到家”、知識問答、垃圾分類大挑戰(zhàn)、拾撿跑等線上線下活動,號召市民跟著“分小萌”一起做分類。
在昨晚“對話一把手”節(jié)目現(xiàn)場,有政協(xié)委員提出,除了軟性宣傳,還需硬性舉措,推行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對此,孫新軍表示,從根本上看,垃圾源頭減量、強制分類需要得到立法支持。軟約束要逐步“硬起來”。2012年,北京出臺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明確了政府部門、物業(yè)等管理責任人、收運處置單位、垃圾產(chǎn)生單位的責任和罰則。但是物業(yè)等管理責任人對居民個人參與垃圾分類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也只有鼓勵和倡導,缺乏約束和強制,導致垃圾分類居民參與率增長緩慢。同時,分與不分混投,影響了分類的質(zhì)量。垃圾分類需要全民參與,頂層設(shè)計和推動十分重要,激勵和鞭策必須雙管齊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修訂工作已經(jīng)列入2018—2020年立法規(guī)劃。新修訂的條例將不光對單位,也將對個人明確垃圾分類責任。“不分類就是違法的”,孫新軍說,北京將參照上海的經(jīng)驗,對個人混合投放垃圾處以不低于200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