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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況下不能離婚?不允許離婚的六個條件

2019-09-30 22:39:43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如果夫妻雙方的感情已經(jīng)破裂了,是可以進行離婚的,但是離婚一定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那么在我們國家什么情況下不能離婚?不允許離婚的六個條件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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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允許離婚的六個條件

  (一)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nèi)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nèi),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nèi)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nèi),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這樣規(guī)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間,往往是沒有工作或主動辭去工作的,如果男方這時提出離婚,一方面肯定會給女性帶來較大的精神打擊,影響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發(fā)育,同時也會讓女方面臨嚴重的經(jīng)濟危機,這會加大女性的壓力。但是,在此期間,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離婚的,不在此限。

  (二)判決不準離婚和調(diào)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nèi)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有些夫妻是在一時沖動下提出的,所以經(jīng)過法院審查后發(fā)現(xiàn)雙方感情并未破裂,雙方經(jīng)過一個冷靜期,再慎重思考婚姻問題,規(guī)定六個月之內(nèi)不能再起訴實際上就是要給雙方這個考慮的時間,所以這期間不能提出離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三)現(xiàn)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重大過錯是指:

  (1)重婚或者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我國法律在考慮到軍隊擔負的特殊任務和軍人職業(yè)特點,對軍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護。此處所指的軍人主要指現(xiàn)役軍人,如果軍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過錯,那么另一方還是可以要求離婚的。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如果夫妻感情還能修復,還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是不會判決離婚的。

  (五)對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體的婚姻保護

  對于精神病人、植物人等離婚問題,我國法律也規(guī)定了一些特殊保護。因一方患精神病對方要求離婚的,處理時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有利于對患者的治療和生活上的安置;榍半[瞞了病情,婚后經(jīng)治不愈,應做好工作,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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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須完全自愿,任何被逼迫或者脅迫的離婚都是法律不允許的;

  原來夫妻感情比較好,結(jié)婚多年,生育子女的,應指出夫妻間有互相扶助的義務,做好思想工作,以不離為宜。如確系久治不愈,事實證明夫妻關系已無法再維持下去的,經(jīng)對方、親屬以及有關單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醫(yī)療、監(jiān)護等問題后,可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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