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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聰再收到3條限制消費令 王思聰欠多少錢

2019-11-23 08:05:17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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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上查詢到,王思聰前后腳被京滬兩家法院“限高”的原因并不完全相同。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是向王思聰個人下達限制消費令,是因為王思聰個人在與嘉興璟字悌為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yè)的糾紛而起。

  上海市靜安區(qū)法院11月21日作出的三個限制消費令準確地說是給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的。 三起執(zhí)行案件的申請人分別是沈陽市睿凡傳媒有限公司、成都柿子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和西安北國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涉及的官司都是與上海熊貓互娛公司的服務合同糾紛。因為熊貓互娛公司沒有按執(zhí)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因此,法院對熊貓互娛公司及王思聰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限制令要求,熊貓互娛公司及王思聰不得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chǎn)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jīng)營必需車輛;(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chǎn)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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