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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來了!當事醫(yī)生回應狗舔傷口致男童死亡

2019-02-26 08:08:22來源:四海網綜合搜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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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追蹤 | 狗舔傷口致9歲男童死亡?當事醫(yī)生這樣回應!

  四海網訊 近日,一則內容為“被狗舔舐之后,僅僅過了40天,9歲男童小楠(化名)突然死亡,死亡原因是狂犬病”的消息在網絡上廣泛傳播,引發(fā)網友對狂犬病治療、預防的熱烈討論。

  然而很快有科普文章對此提出質疑:舔舐傷口的小狗事前事后均無異常,沒有任何發(fā)病癥狀,按照“十日觀察法”相關理論,完全可以排除是因為舔舐傷口造成患兒感染狂犬病。

  2月24日,記者就上述問題采訪了負責收治該患兒的新鄉(xiāng)醫(yī)學院第一附屬醫(yī)院。據該院兒童重癥監(jiān)護病房醫(yī)生介紹,2月中旬確實曾收治一名狂犬病病發(fā)患兒,但始終未能確定準確的感染原因。

  就孩子自己介紹的情況來看,病發(fā)前患兒曾有過兩次可疑暴露,

  一是2018年5、6月份,曾被小狗抓傷;

  二是2018年12月30日,玩耍時手部傷口被另一只小狗舔舐。

  其中第一只小狗已經死亡,而第二只小狗在孩子病發(fā)時仍無異常,且一貫脾氣溫順,因此小狗舔舐傷口導致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可能性不大。

  9歲男童狂犬病病發(fā)死亡

  據了解,這條傳播頗廣的消息最早來源于河南省新鄉(xiāng)市衛(wèi)輝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月15日發(fā)布的一則通報。通報稱,2019年2月12日,當地安都鄉(xiāng)一名9歲兒童因狂犬病發(fā)病死亡。

  經流行病學調查,孩子爺爺介紹說,在2018年5-6月份,孩子在曾祖父家逗小狗時,曾被小狗抓傷;2018年12月30日,該兒童在玩耍時手部傷口被狗舔舐,兩次暴露均未及時告訴家長,未及時到疾控部門進行處置。

  2019年2月7日,正月初三,正值春節(jié)走親訪友之際,孩子陸續(xù)出現怕風、怕水、怕光、怕聲等癥狀,2月10日癥狀加重并出現雙上肢麻木,伴有躁狂、興奮、四肢痙攣到新醫(yī)一附院就診,診斷為狂犬病;2月12日,患兒死亡。

  此后,通報內容被冠以《9歲孩子被狗舔傷口40天后突發(fā)狂犬病不幸死亡》的標題被網絡媒體大量傳播,引發(fā)不少網友對狂犬病防治的擔憂。

  感染原因是否為小狗舔傷口引發(fā)質疑

  2月23日,科普博主嚴家新率先通過其個人微信公眾號就該消息的真實性提出質疑。嚴家新稱,就公開報道的消息來看,與小楠第二次可疑暴露相關的小狗,在“肇事”一個多月后仍然存活,而按國際相關學術界公認的狂犬病“十日觀察法”原理,凡有傳染性的狗自己也活不過10天。

  “這第二只狗一直存活,就可證明它一個多月前舔舐小楠時絕不可能攜帶狂犬病毒,不可能傳播狂犬病,即它‘肇事’的嫌疑可以完全排除。”嚴家新在文章中表示,“被狗舔傷口”引發(fā)狂犬病的可能性并不大,因為真正的瘋狗不大可能溫柔地舔傷口,而多半會直接咬或抓。個別自媒體將小楠生前兩次可疑暴露避而不談,單拎出來曾被小狗舔舐傷口作為標題,有標題黨的嫌疑。

  此后,被小狗舔舐傷口究竟會不會感染狂犬病成為眾多網友爭論的焦點。

  記者注意到,按照世界衛(wèi)生組織官方網站資料,與疑患狂犬病動物的接觸類型按照嚴重程度可分為三類,其中l(wèi)類指“觸摸或飼喂動物,動物舔觸處的皮膚完整”,接觸后無需采取預防措施;

  ll類為“輕咬裸露皮膚,或無出血的輕微抓傷或擦傷”,需要立即接種疫苗并對傷口進行局部處理;

  lll類則是“一處或多處穿透性皮膚咬傷或抓傷,動物舔觸處的皮膚有破損;動物舔觸處的粘膜被唾液污染;與蝙蝠有接觸”,應立即接種疫苗并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對傷口進行局部處理。也就是說,被動物舔觸有破損的皮膚是有可能感染狂犬病的,需要及時進行處置。

  但與此同時,世衛(wèi)組織也提到,被動物咬傷后,在及時采取預防措施的同時,應告知獸醫(yī)部門查明咬人的動物,并將此動物(健康的狗或貓)進行隔離觀察。或者可以對此動物采取安樂死措施,以供立即化驗檢查。“

  在10天觀察期或在等待實驗室結果期間,必須繼續(xù)采取預防措施。如果動物經證明未患狂犬病,可以停止治療。如果不能捕獲和檢測疑患狂犬病的動物,則應完成整個預防程序。”換句話說,如果傷人貓狗10日后仍健康存活,就可以排除其傳染狂犬病的可能。

  當事醫(yī)生回應:患兒曾有兩次可疑暴露

  2月24日下午,記者電話采訪了當時負責收治小楠的新鄉(xiāng)醫(yī)學院第一附屬醫(yī)院。

  據介紹,小楠是在2月10日被送到該院PICU即兒童重癥監(jiān)護病房接受治療,并很快被確診為狂犬病。PICU劉醫(yī)生告訴記者,小楠被送到醫(yī)院時,身上并無外傷,僅有一處已經愈合的傷口,“看著有點像牙印,在手指上,兩個小點,但孩子清醒的時候,始終堅持是自己弄傷的。后面我們又詳細問了很多次,孩子一直都堅持說自己沒有被狗咬過。”

  后來,在排除其他可能后,小楠自己回憶的兩次與小狗接觸經歷被列為可疑暴露經歷。但劉醫(yī)院指出,相比較而言,第二種情況即小狗舔舐傷口導致孩子感染狂犬病可能性比較小,“一方面是后來得知第二只狗事發(fā)幾十天后還活著,二是確診孩子是狂犬病后其家長也都不太舍得打死那只狗,說是一貫比較溫順,沒有傷人歷史,不像感染狂犬病的樣子。”她介紹,當時之所以將兩種情況都列為可疑暴露情況,是因為還沒有追蹤到“肇事”小狗的后續(xù)情況,如果按照此后得知的情況,則會“考慮排除第二只狗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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