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殺案女生不被追責 父母仍已嫌犯身份被羈押
原標題:河北反殺案:涉案女生解除取保候審 不被追究刑責
四海網訊 2月26日,上游新聞記者獲悉,2月24日,河北省保定市淶源縣公安局做出決定:不追究小菲(化名)刑責,解除“取保候審”強制措施。這起河北反殺案辯護人律師殷清利表示,這意味著小菲無罪。
2019年1月18日,上游新聞獨家報道了《追女大學生遭拒,持械闖對方老家遭反殺》引發(fā)輿論廣泛關注。
報道顯示,從2018年5月開始,王雷(化名)多次騷擾大二女生小菲,騷擾的地點包括北京一公園內、小菲就讀的張家口一所大學校園內、小菲位于河北省淶源縣的家中。警方和檢方均認為,偏執(zhí)的王雷想用這種方式和小菲談戀愛。可是,小菲只把王雷當哥哥。
2018年7月11日,王雷帶著甩棍和水果刀來到小菲老家。肢體沖突中,王雷擊傷小菲腹部,擊傷小菲母親趙印芝手部,擊傷小菲父親王新元胸腹、腿、雙臂。隨后,小菲用菜刀刀背擊打王雷背部,王新元用菜刀劈砍王雷頭頸部,王雷倒地后,趙印芝用菜刀劈砍其頭頸部。父母和女兒3人合力,王雷死于混亂之中。
反殺案發(fā)生后,小菲、王新元、趙印芝因涉嫌故意*罪被羈押在看守所內。2018年8月7日淶源縣檢察院認為小菲無社會危險性,不符合逮捕條件,對其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書。8月18日淶源縣公安局對小菲作出取保候審決定書。繳納5000元后,小菲當日從保定市看守所釋放。
今年2月24日,此事有了最新進展。淶公(刑)解保字(2019)0003號文書載明,2018年8月18日,對小菲執(zhí)行取保候審,現因發(fā)現不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根據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予以解除。
不追究小菲刑責是否意味著無罪。殷清利向上游新聞記者介紹,小菲收到《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且警方告知其本人的案件終止偵查,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184條第2款規(guī)定,已經代表她的案件撤銷或終止,屬于依法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范圍,就是通俗意義上的無罪。
小菲父母仍被羈押在看守所內,反殺案進展如何?
小菲哥哥王歡透露其父母兩人案件,經第二次退回補充偵查后,再次由淶源縣公安局移交淶源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此外,在第二次退偵期間,淶源縣公安局通過鑒定方式對涉案2018年7月11日22時30分至23時40分小菲的監(jiān)控進行數據恢復鑒定,鑒定意見載明:恢復出該時間段的視頻共計23762幀,合成視頻后共計1584秒,恢復出2018年7月11日該時間段的音頻共計3761秒。
殷清利表示,目前,他正在積極聯(lián)系檢察院工作人員查閱王新元一案補充的材料,特別是復制恢復的合成音視頻,之后會向檢察機關補充提交相關質證意見及對王新元不起訴的申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