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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家電商被約談 要求規(guī)范雙十一促銷行為

2019-11-02 19:21:25來源:四海網綜合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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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是存在虛假宣傳等問題。今年1-9月,全市市場監(jiān)管系統(tǒng)共查辦涉及網絡違法廣告、不正當競爭等案件2000余件。其中社交筆記、視頻直播、網紅導購中的一些電商主播為了博眼球,沖銷量,對商品做虛假宣傳,甚至以詆毀競爭對手商譽的方式變相抬高自己。

  2、是部分商品存在質量問題。主要包括一些低價拼團類商品質量不過關,尤其是鞋帽服飾,“賣家秀”和“買家秀”差異巨大;部分電腦平板、手機數碼類商品以舊充新,涉嫌二次銷售;海淘類商品(化妝品、母嬰用品等)存在假貨,真?zhèn)坞y辨。

  3、是部分經營者不履行合同約定,隨意更改促銷活動規(guī)則。由于網絡集中促銷活動的公眾參與度高、社會傳播面廣,一旦有商家因促銷規(guī)則設計不當而擅自進行變更調整、甚至取消訂單,往往會引發(fā)消費者集體維權。

  4、是部分電商平臺貫徹落實《電子商務法》不到位,對入駐商家的資質核驗不嚴,容易讓一些沒有證照的違法商戶混入平臺經營;對海量商品服務的信息管控不力,缺乏有效檢查監(jiān)控手段,導致一些違禁商品仍可通過平臺銷售。

  針對電子商務市場存在的問題,聯(lián)席會議成員單位對上海電商企業(yè)提出了明確的要求:一是自覺遵守《電子商務法》《價格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在平臺治理、質量管控、信息披露、公平競爭、食品安全、廣告合規(guī)、藥品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依法依規(guī)開展網絡集中促銷活動。二是提前制定促銷活動訂單飽和、物流配送及網絡安全事件等應急預案,采取必要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保障平臺網絡正常運行。落實對網絡集中促銷活動的檢查監(jiān)控制度,發(fā)現違法違規(guī)行為,及時報告政府部門。三是暢通客戶服務熱線,及時處理消費者投訴和商標權利人投訴。建立并落實個人信息保護、平臺先行賠付、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等制度。嚴格落實平臺對商家發(fā)布行為的審核責任,不得利用網絡促銷活動實施詐騙、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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