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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垃圾分類新規(guī) 北京垃圾分類規(guī)則標準一覽

2019-11-28 11:00:51來源:四海網綜合

  減量

  北京禁止生產、銷售超薄塑料袋

  據介紹,源頭減量是全面推行垃圾分類制度的關鍵環(huán)節(jié),此次修改進一步完善源頭減量措施,增強制度剛性約束。修改后的《條例》規(guī)定,機關、事業(yè)單位推行無紙化辦公,提高再生紙的使用比例,不使用一次性杯具。

  餐飲經營者、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和旅館經營單位也不得向消費者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并設置醒目提示標識。市城市管理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向社會公布一次性用品的詳細目錄。

  《條例》要求,經營快遞業(yè)務的企業(yè)使用電子運單和可降解、可重復利用的環(huán)保包裝材料,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鼓勵其采取措施回收包裝材料。同時,規(guī)定禁止在北京生產、銷售超薄塑料袋;明確超市等商品零售場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袋。

  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使用超薄塑料袋的,將由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立即改正,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再次違反規(guī)定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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