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為的起訴書稱,自去年2月以來,華為和Verizon進行了6次面對面的會議,并向Verizon提供了詳細的專利清單和Verizon使用華為專利的事實,1月21日在紐約也與Verizon進行了會晤,但雙方至今無法就許可條款達成一致。
宋柳平博士表示:“在談判不能解決問題的情況下,尋求第三方司法機關的裁決是業(yè)界慣例。Verizon作為專利使用者應當尊重華為的研發(fā)和知識產權成果,付費使用或停止侵權行為。”
去年6月,華為就向Verizon提出支付超過230項專利許可費用的要求,總金額超10億美元。
對此Verizon發(fā)表聲明回應稱,華為的起訴是對Verizon公司和美國的“偷襲”,是一種公關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