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女性輔助生育權利 完善單身女性生育權配套措施
單身女性生育權問題近年來備受關注。全國政協委員、重慶靜昇律師事務所創(chuàng)始合伙人彭靜今年提交了《保障女性平等生育權》的提案,建議賦予單身女性實施輔助生育技術權利。
現狀:加大非法行醫(yī)風險
彭靜稱,按照2003年修訂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guī)范》,“凍卵”等輔助生殖技術只能由已婚夫婦行使,單身女性并不享有該權利。而根據《人類精子庫基本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男性無論是否已婚均可基于“生殖保健”或“需保存精子以備將來生育”目的申請保存精液。
同時,這也變相加大了非法行醫(yī)風險,一些單身女性有時會冒險選擇部分不具行醫(yī)資質或技術標準的“地下”機構或者到境外醫(yī)療機構開展輔助生殖技術措施,加大了非法行醫(yī)風險。
彭靜認為,由于職業(yè)發(fā)展、身體狀況、缺少合適伴侶、經濟問題等原因不能在最佳年齡生育的女性日益增多,如果剝奪她們利用凍卵等輔助生殖技術的權利,很可能會使其喪失生育機會。
建議:完善單身女性生育權配套措施
她建議,適時啟動相關法律制度修改。建議由全國人大或者國務院牽頭制定專門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實施法》或者《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實施條例》,同時允許已婚夫婦和符合特定技術條件的單身女性實施人工輔助生殖技術,給予女性生育平等的選擇機會。
完善生育權利保障適用范圍。修改現行《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guī)范》中僅“夫婦”有權進行人工生殖的規(guī)定,將有關生殖權益的《知情同意書》和《多胎妊娠減胎術同意書》中“不孕夫婦”刪除,改為“夫婦或非婚女性”,將相關證明文件中“不育夫婦的身份證、結婚證”“婚姻證明”刪除,改為“夫婦或非婚女性的身份證”。
為防止“凍卵”等人工輔助生殖技術出現副作用或者其他風險,彭靜建議衛(wèi)生健康部門聯合醫(yī)院及相關科研院所專家進行系統研究,提升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有效防范技術風險。
針對單身女性生育權保障實施過程中面臨的孩子落戶、入學等問題,她建議民政、教育等相關職能部門加快對于人類輔助生育技術配套措施的研究和制定,破除針對單身女性的生育歧視,進一步促進社會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