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淮安重大暴力襲警案始末 七旬母親目睹二子持刀襲警全部過程
澎湃新聞獲取裁判文書資料顯示,馬洪兵曾六次獲刑,三次獲刑涉強奸罪,三次獲刑涉盜竊罪,一次獲刑涉強制猥褻罪,一次獲刑涉放火罪(其中一次同時犯放火罪、盜竊罪;一次同時犯強奸罪、盜竊罪)。
馬洪兵最早一次被判刑實在1986年11月,當(dāng)時僅18歲,因犯放火罪、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最近一次是2016年被判犯強制猥褻罪,刑期四年。2018年,馬洪兵獲減刑八個月,實際刑期到2018年12月3日止。
刑滿釋放不到兩年后,馬洪兵因“尋釁滋事罪”和哥哥馬偉兵一同被警方列為在逃人員。
淮安警方提供的資料顯示,馬偉兵、馬洪兵兩人因經(jīng)濟糾紛攜刀于今年1月31日下午到淮安區(qū)某小區(qū),對王某某進行毆打、威脅。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于2月1日決定對馬偉兵、馬洪兵尋釁滋事案立案偵查,并于2月3日對上述兩人上網(wǎng)追逃。
老大、老二不務(wù)正業(yè),從2004年開始,老三馬兆兵便一直照顧七旬母親,馬偉兵從來沒有給過錢,相反還老是問馬洪兵要。在馬兆兵看來,老大是一個好吃懶做,脾氣火爆的人。
馬兆兵稱,2019年,馬偉兵和刑滿釋放的馬洪兵先后兩次“砸人家門”,被派出所兩次拘留。七旬母親也是在去年5月為此氣急攻心突發(fā)腦梗,手術(shù)后偏癱生活無法自理,行走都需要人攙扶。“今年1月,他們兩個人又持刀到他人家里,在門口用刀威脅人家。”
“該死。”馬兆兵認為,大哥和二哥不該逃,此前鬧的事情也不大,更不應(yīng)該當(dāng)著母親的面持刀襲警。“要是當(dāng)天把門關(guān)上就好了。”
案發(fā)后,因為504室成為兇案現(xiàn)場,被貼上封條,馬兆兵帶著母親搬到樓下的403室,承擔(dān)照顧七旬母親和精神有問題的大嫂的任務(wù)。
持刀拒捕被制伏
馬氏二兄弟案發(fā)后,騎著黃色腳踏板電瓶車逃離現(xiàn)場,隨身攜帶菜刀,用黃色衣服包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