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逃亡22年嫌犯獲獎30萬!原來男子是身負(fù)兩條人命的A級逃犯
因不能給妻子辦喪事引懷疑 被抓時滿口謊話
舉報人陳剛(化名)第一次見到張某杰是在2004年,那時張某杰管自己叫“小王”。他表示,“小王”一直在附近打零工,從事種植行業(yè),老板們都覺得這個人干活踏實,但唯一讓人奇怪的就是“小王”沒有身份證并且多年來從未補辦。
“之前我只是覺得奇怪,直到6月30日,我參加朋友的宴席,席間遇上“小王”,在敬酒的過程中,朋友問及他的近況,“小王”說他娶妻生子了,近來媳婦得病死了,兒子沒人管,自己不便去媳婦家?guī)椭侠砗笫,說到傷心處還流了淚。而原因竟然是他沒有身份證,無法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陳剛(化名)逐漸起了懷疑,在之后的走訪中,他了解到“小王”16年都不補辦身份證,工友說平時去斗南賣花他都是睡在車?yán)?hellip;…種種跡象都表明“小王”一定不一般!
次日,陳剛(化名)走進(jìn)了阿子營派出所對民警說出了自己的懷疑。之后,派出所確定該人是公安部A級逃犯張某杰。
而躲在阿子營的16年里,張某杰娶妻生子,靠種花還當(dāng)過兩年老板,只是市場行情不好后來破產(chǎn)導(dǎo)致老婆回家,而自己則在水庫打工。
“他不能出示他的身份證件,說是掉了,然后他在交流的過程中他說自己是云南人,但卻流露出很濃重的河南口音。”民警肖昆回憶起張某杰被抓時的場景,他滿口謊話。據(jù)查,張某杰,1974年出生,在臺州椒江作案時年僅24歲。逃離椒江后,他在云南化名“張劍”在建筑工地打工,期間又實施了一起命案,最后逃到阿子營。
領(lǐng)回30萬的懸賞金 舉報人卻說后悔沒有早點舉報
此案告破后,決定11月26日由盤龍公安分局在阿子營派出所對線索舉報群眾舉行線索舉報獎金發(fā)放儀式。
“當(dāng)時沒有想懸賞金,只想著如果他真的是通緝犯那對我們這里的老百姓是一種潛在的威脅”,舉報獎金發(fā)放儀式后,陳剛(化名)表示:“16年了,被害女子有的的老人過世,家破人亡,從這個角度來說,我內(nèi)疚了很久,后悔沒有早點舉報他,如果及時舉報對受害人的家屬來說也是一種告慰。”
在此,盤龍警方感謝人民群眾支持、配合公安機關(guān)工作,在此呼吁廣大人民群眾如發(fā)現(xiàn)身邊有違法犯罪行為或發(fā)現(xiàn)公安機關(guān)懸賞通告人員請與公安機關(guān)聯(lián)系,積極提供線索。
同時,正告還在逃竄的犯罪嫌疑人員,不要抱有任何僥幸心,要認(rèn)清形勢,盡快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來源:瀟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