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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镕獲刑2年半 李在镕二審重審判決獲刑2年6個月

2021-01-18 14:36:11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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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shù)貢r間18日下午,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就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涉韓國前總統(tǒng)樸槿惠“親信干政”一案進行二審重審判決,李在镕因行賄等罪名獲刑2年6個月,當庭被捕。

  此前,在2017年8月的一審宣判中,李在镕因行賄、轉移資產(chǎn)以及偽證等罪名獲刑5年;2018年2月二審中獲刑2年6個月,緩刑4年,李在镕隨即在被關押近1年后得以釋放。但韓國大法院隨后在2019年8月終審過程中對二審所涉行賄金額等表示異議,將案件發(fā)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首爾高等法院重審后于今日(18日)作出判決,李在镕再度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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