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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崗因疫情滯留算曠工嗎?往返途中發(fā)生感染算不算工傷?

2021-01-26 14:01:47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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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年留守崗位,

  能不能算加班費?

  就地過年,不少人會選擇在崗位上留守。這種情況下員工能不能向單位主張節(jié)日加班費呢?

  馬晶晶律師認為,自愿上班不一定能被單位認定為加班。原則上,企業(yè)可以制定相應的加班制度,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相關規(guī)定,制度經(jīng)過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是合法有效的,企業(yè)可以在制度里明確約定加班的情形,對于符合加班規(guī)定的應當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如果企業(yè)沒有安排加班且加班制度里又沒有規(guī)定自愿加班視為加班情形,那么,自愿上班不能認定為加班。如果是企業(yè)要求員工上班,那就可以認定為加班。

  此外,過年期間留守,勞動者還應弄清楚加班和值班兩種工作方式——加班系勞動者對本職工作的延續(xù),其工作強度與正常工作期間相當。而值班往往是基于安全、消防、節(jié)假日值守等特殊和臨時性安排,一般還可視情況進行休息,故對勞動者工作強度要求不高。

  加班的工資待遇在《勞動法》中有明確規(guī)定,而值班的工資待遇一般情況下由用人單位內部規(guī)章制度予以規(guī)范。

  注意:如果留守崗位加班,單位不能采取“以值班代替加班”、以紅包代替加班費等做法,勞動者也有必要保留加班通知、排班表、考勤記錄等,收集有效證據(jù),必要時依據(jù)這些證據(jù)進行維權。

  回家雖好,

  但在如此嚴峻的疫情形勢下,

  我們仍有必要響應國家號召:

  非必要不返鄉(xiāng),就地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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