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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落戶未滿5年限購1套房 進一步加強住房限售

2021-01-27 09:55:33來源:四海網綜合

  1月27日早間,杭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領導小組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從限購、限售、增值稅、無房家庭認定等多方面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遏制房價過快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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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政策原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決抑制投機炒房,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現就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住房限購

  落戶本市未滿5年的,在本市限購范圍內限購1套住房。

  將本市限購范圍內住房贈與他人的,贈與人須滿3年方可購買限購范圍內住房;受贈人家庭須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政策(不含遺贈)。

  二、進一步加強住房限售

  本市限購范圍內,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公證搖號公開銷售中簽率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動產證之日起5年內不得轉讓。

  以優(yōu)先購買方式取得的熱點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動產證之日起5年內不得轉讓。

  三、進一步加強稅收調節(jié)

  本市限購范圍內,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2年調整為5年。

  四、完善無房家庭認定標準

  2018年4月4日后轉讓本市限購范圍內住房的,在本市限購范圍內無自有住房記錄滿3年,可認定為無房家庭。

  五、完善高層次人才優(yōu)先購房政策

  本通知發(fā)布之日起,高層次人才轉讓本市限購范圍內住房的,須在本市限購范圍內無自有住房記錄滿3年方可享受高層次人才優(yōu)先購房。

  本通知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市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領導小組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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