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公主與薛紹的故事(2)
太平公主幼時常到姥姥楊氏家去。當時表哥賀蘭敏之因和楊氏私通,也常在姥姥家。在太平公主來往于姥姥家的日子里,她可能遭到過表哥的強奸!杜f唐書·賀蘭敏之傳》說:“時太平公主尚幼,往來榮國(指武則天母親楊氏)之家,宮人侍行,又嘗為(賀蘭)敏之所逼。俄而奸污事發(fā),配流雷州,行至韶州,以馬韁自縊而死”。武則天可以容忍外甥與自己的母親私通,但不能容忍他奸污自己鐘愛的小女兒,因此這件事一出,就堅決把賀蘭敏之除掉了。這件事發(fā)生時太平公主最大不超過8歲,它對太平公主的影響可想而知。
在以后的歲月中,太平公主私生活上的混亂既與家族和社會風氣的影響有關(guān),也與她幼時的經(jīng)歷不無關(guān)系。從史書記載看,與太平公主私通的起碼有三人。一個是“胡僧惠范,家富于財寶,善事權(quán)貴,公主與之私,奏為圣善寺主,加三品,封公,殖貨流于江、劍”。這個惠范和尚倚仗太平公主,做了許多壞事。另一個是宰相崔氵是。崔長得很漂亮,但品性不好。他曾把他的妻子和兩個女兒都送去侍候太子,自己也“私侍太平公主”(《資治通鑒》卷210)。還有一個是司禮丞高戩。關(guān)于高戩,我們知之甚少,只知道他是“太平公主之所愛也”(《資治通鑒》卷207)。電視劇寫太平公主,只寫她的情不寫她的欲,這就從大的方面不符合當時的社會風尚、太平公主的家族背景,以及她的個人經(jīng)歷。
太平公主有過兩次婚姻。第一次是與薛紹。大約在太平公主14、5歲時,有一次她穿上武官的服飾在父母(唐高宗和武則天)面前跳舞。父母笑著問她:“你又做不了武官,為何要這樣?”她回答說:“將它賜給駙馬可以嗎?”這件事或可看作太平公主“青春期”的騷動。唐高宗看出了她的這種要求,用史書的話說就是“帝識其意,擇薛紹尚之”。為什么要選擇薛紹呢?前面講過,作為皇族的李氏家族在唐前期基本只和非山東士族的家族聯(lián)姻,薛氏正是這樣的大族。因此薛氏是李唐家族的傳統(tǒng)姻親。薛紹的父親就是駙馬,母親也是公主(城陽公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