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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外代購需要交稅嗎?新電子商務法新政解讀

2018-10-15 11:41:56來源:四海網綜合

  電子商務法新政解讀

  《電子商務法》和你我利益息息相關看看以下幾個亮點條款就知道了!

  1、賣家侵權,平臺承擔連帶責任

  《電子商務法》規(guī)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2、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平臺承擔相應的責任

  《電子商務法》規(guī)定:對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3、侵權售假未保障安全的,最高罰200萬元

  《電子商務法》規(guī)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違反本法規(guī)定,對平臺內經營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對平臺內經營者未盡到資質資格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由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業(yè)整頓,并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4、拒絕套路,搭售不得作為默認選項

  《電子商務法》規(guī)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

  5、快遞員不征求同意不能直接把快遞放驛站

  《電子商務法》規(guī)定:快遞物流服務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時,應當提示收貨人當面查驗;交由他人代收的,應當經收貨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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