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小學可以下學期轉學嗎?2019廈門年轉學新規(guī)定
2019-05-31 15:52:14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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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學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所在地變化確需轉學,須由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向轉出、轉入學校分別提出申請,經(jīng)轉出和轉入學校同意,并報雙方學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方可辦理轉學手續(xù)。對符合轉學條件的轉入學生,學校不得借故拒收,不得以“試讀”或“借讀”的形式拖延辦理轉學手續(xù)。
放棄在廈門電腦派位升初中,或選擇升入民辦中學的小學畢業(yè)生,初中階段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學或借讀到本市公辦初中學校。
2.公(民)辦初中接收轉學生時,學生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俎D學申請表原件;
、谛W畢業(yè)升初中登記表原件(若無此材料,須由原學籍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證明,證明其何時何小學畢業(yè),何時被何初中錄。;
、坜D出學校開具的轉學證明;
、軐W生戶籍冊原件和復印件;
、輰W籍卡;
、扌輰W重讀材料(有休學重讀的學生才提供)
學校須按上述材料順序整理,上報學籍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確認學籍。
3.公(民)辦中小學必須保留轉出學生的學籍卡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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