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過年回誰家”與女友鬧掰 雙方各執(zhí)一詞
原標題:男子因“過年回誰家”與女友鬧掰 起訴退彩禮未獲法院支持
四海網(wǎng)訊 日前,33歲的益陽男子劉某來到長沙岳麓區(qū)法院,起訴他的同居女友隋某,要求女友返還他所支付的彩禮錢等。
在劉某的講述中,女友隋某是山東人,2017年底關于回家過年的分歧讓他與女友關系降至冰點。"她不愿意隨我回沅江過年,我只好一人回家過年,雙方此后便開始分居。"劉某稱,然而2018年4月,當他回長沙后卻發(fā)現(xiàn)隋某把家中東西搬空,本人已回山東,之后便失聯(lián)了。
2015年年底,劉某與隋某在長沙通過手機交友軟件取得聯(lián)系后相識,數(shù)天后確定戀愛關系,兩人同居在隋某位于岳麓區(qū)的住處。
2016年4月,劉某購買了兩枚鉆石戒指,雙方隨后開始籌備結婚事宜。
2016年12月30日,在隋某的要求下,劉某寫下了一份保證書:保證努力賺錢、買房、買車后再領結婚證。保證書中,劉某還認可其母親給付的10萬元彩禮已經(jīng)用完,并對款項用途予以列舉。
2017年2月2日,雙方回劉某益陽老家舉辦了婚禮,劉某家人承擔了隋某家人往來交通費,按習俗給了隋某"改口費"和金器。然而之后兩人一直沒有領取結婚證。
法院審理查明,自2017年10月,隋某的母親也來長沙與隋某同住以后,劉某與隋某的交往逐步減少,雙方同居關系于2018年春節(jié)前后已實際解除。
有意思的是,在同居關系實際解除半年前,2017年5月24日,劉某與隋某因瑣事發(fā)生沖突。隋某隨即報警,經(jīng)長沙市公安局高新區(qū)分局出警民警現(xiàn)場調解,雙方簽訂《現(xiàn)場調解協(xié)議書》一份,協(xié)議約定:劉某與隋某經(jīng)過協(xié)商,雙方堅持決定從2017年5月24日起脫離戀愛關系,當事人雙方從今以后不再用電話、微信騷擾任何一方,同時劉某不得再到隋某的家進行各種行為出現(xiàn),如有一方違反,并追究其相關個人法律責任,還對財產(chǎn)進行了劃分。
對于劉某的訴求,最終岳麓區(qū)法院審理認為劉某與隋某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便以同居方式共同生活并舉辦婚禮,均系雙方合意所為,劉某與隋某同居和舉辦婚禮期間,劉某及其親友為隋某購買及贈送的首飾以及"改口費"、"路費"、"紅包"等支出,屬于雙方之間的禮節(jié)性贈與,對于劉某要求隋某返還的訴訟請求,法院均不予支持。
要過年了,你和對象準備去誰家過年?
湖南的肖女士和羅先生就因為這個問題多次產(chǎn)生了矛盾。肖女士和羅先生都是獨生子女,肖女士是益陽人,羅先生是常德人,剛剛結婚時肖女士陪著羅先生去常德老家過年,然而性格內向的她沒辦法很快融入羅先生的家人,更多時候肖女士都顯得神色不愉。然而第二年,羅先生決定陪著肖女士回益陽過年時,羅先生又覺得自己父母孤零零在老家,心底很愧疚。
兩人在商量過后,決定將雙方父母都接到長沙一起過年。本以為問題解決了,沒想到生活習慣不同的四位老人卻在幾天的朝夕相處中,對對方有了意見。
常德澧縣的鄭女士稱,她早早想到了解決這一的難題辦法。當?shù)弥嵟磕杏咽钱數(shù)貢r人,鄭女士的父母相當滿意。鄭女士覺得,找本地人就不會有過年應該回誰家的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