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起訴原告律師 當事人回應稱心情很復雜
原標題:“教科書式老賴”起訴原告律師,索賠70萬并要求恢復其名譽
四海網訊,19日,唐山“教科書式耍賴”事件發(fā)起人趙勇的代理律師岳屾山發(fā)微博稱,黃淑芬將自己告上法庭。
3月20日下午,黃淑芬代理律師李濱告訴北青報記者,岳屾山作為律師、央視法律專家對網友有高度的信任感,在轉發(fā)視頻時未對視頻作出客觀評價,沒有表明視頻內容有可能是虛假的,轉發(fā)視頻對黃淑芬名譽權影響巨大。李濱稱,岳屾山律師成為被告,是黃淑芬走出追究不負責轉發(fā)主體的第一步。下一步,黃淑芬還將起訴作家劉同、影視導演傅成等轉發(fā)趙勇視頻的網絡大V。
“教科書式老賴”將原告代理律師告上法庭
岳屾山告訴北青報記者,他是12日收到北京互聯網法院的傳票,得知自己被黃淑芬告上法庭。岳屾山出示的起訴狀中,黃淑芬認為,2017年11月22日,趙勇發(fā)出微博《發(fā)生車禍后的第776天》3小時后,有105萬微博粉絲的岳屾山轉發(fā)了這條微博,當晚即迅速形成全國性輿論關注的重大事件,原告?zhèn)人隱私信息被大量傳播,巨大的網絡暴力接踵而至,原告被迅速冠以“教科書式老賴”稱號,導致原告及女兒社會評價急劇降低,無法工作和正常生活。
黃淑芬在起訴狀中認為,岳屾山轉發(fā)的視頻《發(fā)生車禍后的第776天》存在捏造、人設、虛假、夸大等問題。對此,原告黃淑芬要求,被告岳屾山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刪除侵權微博及侵權評論,并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對原告的負面影響,恢復原告名譽,同時請求判令岳屾山精神損害賠償金及原告損失共計70萬元。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在這份起訴狀中,黃淑芬還將新浪微博一并告上法庭,認為其未履行審查義務構成共同侵權。
岳屾山告訴記者,自己從業(yè)以來,這還是第一次成為被告。“當然,起訴是黃淑芬的權利,至于我是不是構成侵權,她能不能勝訴,還是等待法院的判決”,岳屾山說。據了解,此案將于4月18日在北京互聯網法院**。
“教科書式耍賴”事件回顧
2015年10月,趙香斌騎車跟開車的黃淑芬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事后,他被送往醫(yī)院搶救,輾轉五家醫(yī)院,做了四次開顱手術,最終得以保命,但成了“植物人”。 唐山警方出具的事故認定書認定,黃淑芬違反“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規(guī)定,承擔事故主要責任,趙香斌承擔次要責任。
2017年6月8日,唐山市豐潤區(qū)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被告黃淑芬賠償原告趙香斌交通事故各項損失約93.6萬元。不過受害者家屬多次找黃淑芬要錢,一直未拿到這筆錢。2017年12月1日受害人趙香斌去世。12月9日黃淑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唐山警方對黃采取刑事拘留措施,12月22日經唐山市豐潤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執(zhí)行逮捕。
2018年6月27日,被稱為“教科書式老賴”的黃淑芬肇事案在河北唐山豐潤區(qū)人民法院**審理,黃淑芬以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黃淑芬當庭表示上訴,稱“我無罪”。8月22日,“教科書式老賴案”受害人趙勇提起的“確認黃淑芬在女兒劉明月名下房產中所占份額”的民事訴訟案**。2019年1月9日 “教科書式耍賴”析產案二審維持原判,趙勇起訴撤銷肇事者贈與女兒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