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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150多萬服務費52萬 開發(fā)商回應再引質疑

2019-05-05 09:43:05來源:新浪網(wǎng)

  52萬元服務費說是“工程款”,收據(jù)卻寫“服務費”

  巫女士介紹,付款時并未留意到“首付款”與“服務費”票據(jù)上的簽章差異,稱均是在銷售人員帶領下進行的支付。

  最開始,巫女士也曾對這筆錢產生過疑問,畢竟不是小數(shù)目。銷售人員向其解釋道,這筆錢是“工程款”。“他們說不影響購房。”巫女士稱,她最終還是似懂非懂的付了款,“我也害怕?lián)尣坏,還是把錢給交了”。

  記者看到,巫女士手上的這份由當初簽下“東原·西岸特殊事項申請表”中,對于延期完成簽約、支付首付、辦理按揭的相關事項說明中,對于錢款的記載和構成顯示為:“109號,首付524237元+工程款260000元;111號,首付488404元+工程款260000元”。但該筆“工程款”在后來的收據(jù)中則以“服務費”被收取。

  天眼查顯示,“服務費”收取單位“成都蜀道易企業(yè)營銷策劃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成立,注冊資本100萬元,實繳資本10萬元,其經營范圍則主要與房地產經紀和房地產營銷策劃相關。

  近日,一則關于手續(xù)費超過購房款的新聞報道出現(xiàn)在了巫女士的手機屏幕中。“新聞報道的情況跟我的情況幾乎是一樣的。”巫女士介紹,她隨即找出了當初購房的合同和相關票據(jù),而票據(jù)所記,自己所出的“服務費”合計高達52萬元。“為啥子我們買房還要承擔服務費,這不公平!”

  巫女士隨后將新聞報道和自己的質疑發(fā)給了當初的置業(yè)顧問王先生,對方回復稱,新聞中的是服務費高于房款,而他們只是“工程方便于回款的部分”,只是占其中一部分,“這邊是這樣的”。

  開發(fā)商回應

  將與購房者直接溝通 “服務費”具體詳情還需了解

  5月3日,紅星新聞記者來到了溫江金馬鎮(zhèn)的“東原·西岸”銷售中心,并找到了當初為巫女士辦理購房手續(xù),協(xié)助其完成支付的這名銷售人員王先生。對于巫女士,王先生稱的確是自己的客戶,對于“服務費”問題,他則回應并不清楚。隨后,叫來了現(xiàn)場另一名男性工作人員。

  對于記者關于巫女士購房過程中的“服務費”問題,該工作人員表示將與客戶本人溝通,其余問題需要接到公司通知才能回答。當記者問到,“成都蜀道易企業(yè)營銷策劃有限公司”與開發(fā)商之間是何關系時,該男子表示“我怎么知道這是個什么公司”。

  關于“服務費”,紅星新聞記者與該男子進一步對話內容如下:

  “收費是你們帶她(巫女士)去交的吧?”

  “財務室交的啊。”

  “服務費也是在財務室交的?”

  “這個應該是吧,都是。”

  “但蓋章和開發(fā)商的章不一樣啊”

  “這個,我們當時……我們這邊也不太清楚。”

  接著,紅星新聞記者提出,希望對方能夠對為什么要收取服務費,服務費的內容如何,服務了什么等問題進行回答時,該男子則表示,需要聯(lián)系“知情人”才能回答,要記者留下聯(lián)系方式。當問到當初是由王先生帶著巫女士進行的辦理,難道不知情嗎?該男子及王先生兩人則先后表示:“我們只是按照我們公司銷售正常的流程走的。”

  “那流程中是否有交服務費的流程呢?”記者問。對此,兩人則均未予以正面回答。

  走出銷售中心,紅星新聞記者通過天眼查查詢到了“成都蜀道易企業(yè)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的聯(lián)系方式,幾番嘗試后,一名女性工作人員接聽了電話,對方稱是公司財務,公司與“東原·西岸”有合作,而對于“服務費”具體詳情,她則表示不清楚,隨后掛斷了電話。

  最后,紅星新聞記者又通過巫女士提供的電話聯(lián)系上開發(fā)商一名責任人,其表示目前未在售樓部,但已經與巫女士進行了聯(lián)系,同時稱將與巫女士孩子聯(lián)系溝通處理,不需媒體參與。而對于“服務費”的詳情,該負責人稱暫無法向記者說明,“我要先了解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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