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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匪馮學華判死刑 馮學華案件詳情細節(jié)回顧

2019-11-30 11:31:10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11月29日,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馮學華案。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馮學華犯故意*、搶劫、強奸、強制猥褻、盜竊罪,依法判處死刑。2017年至2019年,馮學華先后在眉山、樂山作案。今年2月16日,經(jīng)過439天艱苦緝兇,馮在樂山井研被抓獲歸案。被抓時,其剛好年滿5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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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馮學華案件詳情

  2月23日上午,涉嫌*、強奸、搶劫的犯罪嫌疑人馮學華被警方帶回東坡區(qū)白馬鎮(zhèn),指認作案現(xiàn)場。一大早,很多民眾就趕到了現(xiàn)場。

  這段時間

  全眉山人乃至樂山人

  可以說是無人不知馮學華

  “馮學華案”案情

  馮學華案關(guān)注焦點

  ●在50歲生日當天被抓,從眉山的白馬鎮(zhèn)逃出,在樂山白馬鎮(zhèn)落網(wǎng),兩個“馬”又湊巧成了馮學華的姓,讓他的落網(wǎng)在坊間傳言中充滿了宿命感。

  ●出動上千民警,搜捕一年多,“馮學華案”是近年來眉山警方異地調(diào)動警力最多、搜捕持續(xù)時間最長、搜捕區(qū)域最大的刑事案件。

  ●從眉山到樂山,連續(xù)作案5起,行程近100公里,逃亡439天,馮學華都經(jīng)歷了什么,又是如何逃過警方重重追捕的?

  案發(fā):3名女性被強奸殺害都和馮學華是熟人

  “舉報抓獲,15萬就是你的了!”2月13日,眉山市公安局發(fā)布了一則《懸賞通告》,對“身負命案的眉山市白馬鎮(zhèn)犯罪嫌疑人”馮學華進行追緝。《懸賞通告》顯示,馮學華,男,49歲,中等身材,身高約1米7,眉山市東坡區(qū)白馬鎮(zhèn)橋樓村村民。

  馮學華涉嫌的命案有3起。2017年12月4日,馮學華的鄰居、橋樓村女子余某,連人和電瓶車一起失聯(lián)。12月6日,警方在馮學華家?guī)资淄,一處老房子的枯井中,發(fā)現(xiàn)了余某尸體。警方排查發(fā)現(xiàn),馮學華有重大嫌疑,此時馮已不在家中。為何4日失聯(lián),6日才發(fā)現(xiàn)尸體?警方透露,馮學華將受害人的衣服、毛巾等生活用品一起扔進了枯井,偽造了受害人離家出走的假象,導致受害人家屬在12月6日才向警方報案。

  12月5日,余某失聯(lián)后的次日,約3公里外的東坡區(qū)修文鎮(zhèn),一名闞姓女子也被殺害后拋尸果園。通過DNA對比,嫌疑人正是馮學華,警方將兩案合并,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然而此后,馮學華就好像憑空消失了。

  直到2018年10月19日,警方再次接到報案,馮學華的鄰居、橋樓村女子羅某,于兩天前的晚上,獨自回家后失聯(lián)。警方偵查發(fā)現(xiàn),馮學華有重大嫌疑,并在附近另一口枯井中找到了羅某尸體,該作案手法與10個月前余某被害案如出一轍。

  至此,3起命案均指向馮學華。而且,3名遇害者均被強奸,且均與馮相熟,余某、羅某是馮的鄰居,馮家與兩家人的房屋,直線距離均僅不過百米,闞某則與馮一起打過工。橋樓村村支書說,馮平時與三名受害者家里有些摩擦,但都是多年前的瑣事,彼此并無深仇大恨。

  不過,馮學華認為“仇很大”。他稱自己多年前強奸余某未遂,余某一家雖然原諒了他,但給村里其他人說了,壞了他的名聲,所以才找她報仇。至于殺害闞某,則是他給闞的大伯打工時,農(nóng)忙請假時沒被批準,于是對闞某心生怨恨。

  逃亡:從白馬到白馬途中強奸搶劫兩人

  但是,馮學華“報仇”的作案動機很難成立。因為2019年1月12日、2月8日,在數(shù)十公里外的樂山市市中區(qū),他又對素不相識的兩名女子下了手。

  在眉山最后一次作案后,馮學華騎著搶來的摩托車,到了樂山市市中區(qū)悅來鄉(xiāng)。1月12日晚9時許,悅來鄉(xiāng)女子李某已經(jīng)躺下睡覺,一名男子突然闖了進來。“拿著斧頭,滿口酒氣,喊我不準動,動就砍死我。”李某回憶,男子將她強奸后,還搶走了500元錢,“還給我說,逮不到他的,因為他不是本地人。”

  警方偵查發(fā)現(xiàn),強奸李某的嫌疑人,極有可能是在眉山犯下累累罪行的馮學華。于是,組織了數(shù)百人進行搜捕。但因為悅來鄉(xiāng)地處偏遠,有很多荒無人煙的大山,這輪搜捕在持續(xù)幾天后無果而終。但也不是毫無發(fā)現(xiàn),比如找到了馮學華從眉山搶來的摩托車。

  2月8日上午,與悅來鄉(xiāng)相鄰的關(guān)廟鄉(xiāng),發(fā)生一起入室搶劫強奸案,受害者是一名年僅17歲的少女。警方偵查發(fā)現(xiàn),犯罪嫌疑人又是馮學華。在作案后,馮搶走了受害人外婆的電瓶車,和一件女式中長款綠色連帽羽絨服。此后到落網(wǎng),馮學華長期穿著這件羽絨服,且多次在各種監(jiān)控中出現(xiàn)。

  從作第一起案開始,馮學華都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2月8日作案后,他騎著搶來的電瓶車,從關(guān)廟鄉(xiāng)出發(fā),經(jīng)牟子鎮(zhèn)、全福鎮(zhèn)、青平鎮(zhèn),在當晚抵達了白馬鎮(zhèn)。這里和他的老家相隔近100公里,但是兩個小鎮(zhèn)同名,此時電瓶車也沒電了,就留下過了一夜。

  2月9日上午,馮學華出現(xiàn)在白馬場鎮(zhèn)上。因為才正月初五,修車店鋪還沒開門,他的電瓶車沒有充上電,他便坐摩的去了約13公里外的井研縣城。當天,井研縣城多個監(jiān)控都拍到了馮學華,包括后來《懸賞通告》中的那段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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